退役军人条件放宽、优先聘用!多地公安系统发布招聘公告→

近日,福建省多地公安系统陆续发布招聘公告,明确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录用有优势。


"国家退役军人课堂"消息

福建省多地公安部门

陆续发布招聘公告

其中明确

退役军人可享受

放宽学历要求

优先录用等优待

机会难得

战友们别错过啦




福州市


原文如下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地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地点:福州地铁1号、2号、4号、5号线各站点),其中男性192名,女性8名。

  二、岗位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治安巡逻、安检督导、视频巡查、应急处突等治安防控工作,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地铁运营实际和公安工作勤务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应当在入职四年内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3CM以上;

  6.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或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

  (8)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工作的其他情形。

  10. 具备专业特长、业务能力较强的,招聘条件第3点和第5点可以适当放宽;

  四、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月平均工资约3000-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加班补贴、月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根据工作需要可提供住宿。

  五、招聘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开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两种方式(二选一,无需重复报名),线上报名由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审核,现场报名由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报名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院内)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24时,网上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须从本期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随附毕业证、身份证等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Fzgadtfjzp@163.com。

  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7827822转811。

  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咨询电话:87022241。

  七、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供资格审核(线上报名需上传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4)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须从本期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表格内容用电脑填写,A4纸单面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5)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警官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证明关系的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

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围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招聘各环节。

  4.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第6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龙岩市


原文如下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龙岩市公安局拟面向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4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56名,其中01岗至04岗面向龙岩学院和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4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05岗和06岗面向社会招聘(含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资格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时间截止2024年8月;其余人员取得学历时间截止2024年4月);

3.报考05岗A类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05岗B类和06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未满试用期离职的;

8.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起至5月14日。招聘公告将在龙岩公安公众服务网及“e龙岩”网上发布。

2.报名方法: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04岗网络报名邮箱2270876794@qq.com,其余岗位网络报名邮箱3764655951@qq.com。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将报名材料拍摄成清晰照片压缩在同一文件夹发送至邮箱,并附电子版的报名表,邮件名称需备注姓名+应聘岗位,对报名材料初审是否合格将通过邮件反馈,请报考者留意邮箱信息,报考04岗联系电话:0597-3223049;其余岗位联系电话:0597-3222895。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三方协议)、学位证、驾驶证、退役军人证明等;

(2)填写《龙岩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表),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需扫描至报名表上。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

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占50%,同时体能测试须合格;考试总成绩及体能测试情况在龙岩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1.笔试(满分100分,占50%)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钉钉或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郑重提醒广大报名者切勿轻信他人提供教材或培训等,谨防上当受骗)。

(3)笔试合格人员以短信、钉钉或电话通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占5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钉钉或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钉钉或电话通知为准。测试项目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4.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50%+面试合格成绩×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得有文身),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第一次体检项目有不合格的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知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并按时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考察

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情况等,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近亲属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岩公安公众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递补

1.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必须按公安机关通知报到时间按期报到,不能按期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5.对参加本次考试并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龙岩市公安局辅警员备用库,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急需急配岗位出现空缺等情况下,根据实际岗位需要,经研究可从备用库人员中予以递补。

六、待遇保障

01岗月平均工资53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另行发放相关补贴;

02岗月平均工资49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

03岗月平均工资4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

04岗A类月平均工资45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B类月平均工资36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

05岗月工资3700~4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

06岗A类月平均工资41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B类月平均工资37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

其他待遇:单位配发服装及工作装备;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年休假、年度体检等。

七、招聘工作由龙岩市公安局政治部牵头组织实施。



龙岩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4月24日


附件:龙岩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上杭县




原文如下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上杭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1.招聘对象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以2024年7月为截止时间);

(二)上杭县户籍或具有上杭县居住证;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至2006年5月出生),具体见附件1;

2.应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未满试用期离职的;

8.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

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起至5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上杭县二环北路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先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上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上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详见公告附件2、附件3),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报名时携带好附件2、3(需完成派出所政审环节)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退役军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1张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部分岗位体能测试须合格。

1.笔试(满分100分,占30%)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郑重提醒广大报名者切勿轻信他人提供教材或培训等,谨防上当受骗);

(3)笔试合格人员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占7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测试项目男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须合格。

4.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30%+面试合格成绩×7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体检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得有文身),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第一次体检项目有不合格的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知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并按时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考察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递补

1.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4.对参加本次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上杭县公安局辅警员备用库,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急需急配岗位出现空缺等情况下,根据实际岗位需要,经研究可从备用库人员中予以递补。

六、待遇保障

参照现有相关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七、报名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由上杭县公安局政工室牵头组织实施。

联系人:张警官(0597-3856065)


附件1:上杭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上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3: 上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xls


厦门市



原文如下


公告原文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优化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信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即2006年5月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附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应聘辅警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身心健康,体态端正,面部及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吸毒、口吃、斜视、纹身、色觉异常、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须知

(一) 发布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厦门集美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

(三) 报名方式:

1、 时间及地点:

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 集美区杏前路132号(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大队四楼401室综合科),报名咨询电话:6220289

2、 考试地点:

集美区杏前路132号(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大队),具体考试时间待通知。

3、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应聘人员登记表》各1份,需粘贴好1寸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外来人员提供居住证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失信被执行情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1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

应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考岗位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投递的报名资料精神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告知。


以下表格大家保存图片后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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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考试流程依次为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各项测试要求如下: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合格线另行公布。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公安知识以及对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

(二)体能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男)和纵跳摸高。跑步每人可测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凡1000米(男)跑和纵跳摸高项目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体测不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体能测试当日报考者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产生或引发自身以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前进行纹身检查及吸毒史检测。心理素质测评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的直接淘汰,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总分中,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费。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当场进行复查。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应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七)考察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厦门市集美区警务辅助人员大队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收到投诉举报且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岗前培训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人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安排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期间应接受用人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具体岗位需服从集美分局调剂。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 在考录期间,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笔试、体能、面试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明市


原文如下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清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招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7.有下列情形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7时。

2.报名地点:清流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

3.报名须携带材料和要求: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现场填写《清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面试、笔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为基本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公安基础知识等。不指定考试参考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择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五)体能测试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适应剧烈运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 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

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与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清流县公安局工作。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年收入人均约4.5万元(含“五险一金”、服装费等)。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三)服从岗位调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四)食宿自行解决。

(五)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六)本次未尽事宜由政工室负责解释。


(来源:“国家退役军人课堂”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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