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把车置换给4S店,旧车居然还在自己名下

很多有车一族在换新车的时候,为了图省事都把旧车直接置换给4S店,由4S店代为办理二手车买卖和过户手续。不过有的时候,这样做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不,市民李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档子事:五年前把车置换给4S店,却在半个月前突然发现,这辆旧车居然还在自己名下,根本没有过户,而4S店对此也给不出个说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2011年9月,李先生在天津润世达东风本田4S店以旧车置换的方式购买了一辆CRV。当时旧车作价四万五,李先生觉得挺值,至于这车后续怎么处理,卖给谁了,他也都没多问,直接就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4S店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由他代办手续去了。

一晃五年过去了,前不久,李先生突然接到一个从杭州打来的电话,请他挪车。一核实车牌照,正是当年置换给4S店的那辆旧车。起初,李先生怀疑是车被套牌了,可是到车管所一核实信息,却发现那辆车的所有信息都和自己的旧车吻合,而且这五年来,这辆车按时验车、上保险,还有过几次违章记录。而最令他吃惊的是,这辆车的行驶证上依然是自己的名字。

回家跟爱人一说这事,两口子简直是细思恐极。于是7月底,他们来到4S店,当年的那位工作人员小刘早已离职,只有店里一位负责销售的李经理接待他们。李经理承诺,会尽快联系小刘,找到车的买家办理过户。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进展。8月10号,李先生夫妇再次找到店里,这一次,李经理的话让他们有点吃惊。

“他最后一句话就是:什么办法也没有了,那你就起诉我们吧。”

李先生夫妇认为,对薄公堂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希望4S店能承担其应有的责任。8月16号,在记者的陪同下,夫妇二人第三次来到了润世达东风本田4S店,依然是李经理接待了他们。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在车辆没有过户的情况下,车出了任何问题李先生是否有责任?二是,在联系小刘办理过户的问题上,4S店是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李经理)您看那协议,倒数第四天第五条都有啊,车辆过户以后是我们来负责的,交车之前您负责交车之后我们负责,协议上不都有吗?

(李夫妇)是你们负责,出了事他第一时间得找我,不会找你?对不对?

(李经理)对。

(李夫妇)出了事找我,我回来再找你,我不想这样麻烦,这是第一,第二我更新车更不了,所以我才来找你的。对不对?

(李经理)这您别问我,我没经手,呵呵呵。

(李夫妇)我第一肯定得问你4S店啊。这是你们单位的事,你不要老说你配合我,这话我不愿意听,应该是你们去干,我配合你们才对!

双方几番争执不下,李经理再次“大方”表示,李先生如果不满意,尽管起诉他们。

“您上次来不就更您说了吗,咱现在走法律途径就完了,该起诉就起诉,很简单。”

就双方存在争议的这两个问题,我们也分别咨询了专业律师。本诚律师事务所的陈德渊律师表示,在车辆没有过户的前提之下,车主与4S店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从我国司法解释物权法已经明确了,车辆双方买卖达成合意,同时支付价款,那么车辆所有权就变成买受人,那么相应的侵权责任、跟车辆有关的责任,就转移给买受人了。”

不过即便如此,一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问题,车主还是需要向有关方面出示这份协议书才可以免责,这个程序无法规避。而且,车主还可能面临协议真伪的质疑。

相比之下,法院的判决书则更有公信力。陈律师介绍,由于这类争议把4S店起诉到法院的车主不在少数,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车主一方胜诉,判定4S店去完成过户手续。而如果4S店不在规定时间内去执行,车主也不是没有办法。

“判决生效后15日内办理过户手续,有的法院会判30天,然后如果他拒不执行,那就属于可以追加他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就相当于他耍“老赖”了,我们可以申请把4S店的法定代表人追加为名单。”

不过,在判决执行上也有一个变数,那就是如果购买车辆的人名下已经有车,而其所在的是天津或者其他实施限牌政策的城市,那么过户在政策上就无法实现,从而使判决无法执行。

毫无疑问,按照协议内容,润世达东风本田4S店有责任为车主办理过户手续,而之所以不去办并态度傲慢的建议车主去起诉自己,完全是由于相信车主会因为怕麻烦而放弃。这种做法不仅违约,更丧失了诚信,只能让消费者寒心。

所以,我们也建议车主在把旧车直接置换给4S店或者二手车商的时候,一定要敦促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并确认旧车行驶证已经变更。这样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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