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人注意,“首违警告”只适用于这些行为
不少西宁车友发现,最近登录“交管12123”App上处理交通违法时,系统提示“首违警告”的提示。车友将截图分享到网络平台后,得到众多网友的点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首违警告”的提示。
8月16日,发布信息的网友韩先生告诉记者,7月27日,他收到一条“首次违法警告提示”的短信。随后,他打开“交管12123”App查询违法记录。
“我记得几个月前有一次违停,但一直没有处理,当我收到信息打开“交管12123”App核对时,发现这条违章竟处理了。”韩先生说。
韩先生打开“交管12123”App,记者看到2021年1月16日下午,他的车在西宁市城东区乐都路沿线800米处有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本应有罚款的处罚,但有一行红字显示“首违警告”,后方还标示了“记0分、罚款0元”的字样。
韩先生说,他在询问交警部门和在网络查询相关政策后了解到,自己的车因近6个月内在西宁市无交通违法记录,所以本次违法行为按照警告处理了。
什么是首违警告?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科民警告诉记者,首违警告是指对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现场执法时,因网络等原因无法核实是否属于半年内首次违法、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的,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
记者了解到,首违警告的适用范围包括:不按规定停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韩先生说,交警部门这一做法十分人性化,尤其是对一些遵纪守法的驾驶人来说,有时候开车不小心违章了一次,但有一条首次违章的警告,不扣分不罚款,很舒心。同时,这也提醒驾驶人下次开车时遵守交通规则,能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西宁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首违警告”是鼓励大家更加重视文明出行的重要性,针对酒驾、超速、涉牌涉证、超员超载、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严管严查,绝不松懈。
(记者 李延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