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的这些错误你遇到了吗?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党政机关公文做了许多要求,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规定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但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排版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因为公文的特殊性,有些错误甚至让人贻笑大方,也从侧面反映某个单位的工作纪律、工作态度问题,所以小事不小。
1、发函时,联合行文时,要求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2、印发《*****实施方案》等形式的文件时,不要写上“附件:**************”。因为前文已有“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的表述。下面再写就累赘了。注意与通知类的文件格式区别。

3、公文的页码是奇偶页不同,页码在外侧,要求四号宋体字。

页码格式不正确
4、这个错误已经少多了,但新人常会出现这个错误,不要问原因——规定六角符号。

字号格式
5、附件在前,版记在后,许多人搞错了。

附件与版记的前后关系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