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和儿媳没有血缘关系,算不算近亲?心理学家的答案很统一
原创、深度、格调 | 汤先生
最近一个话题掀起人们的思考,是夫妻更亲还是兄弟姊妹更亲。
而从这个话题又衍生出来一个新的问题,公婆和儿媳是不是属于近亲属关系?
此前,法律法规并没有对亲属和近亲属做出详细的界定,只是法典规定妻子,丈夫,子女,父母等一些具有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的人才在法律规定的近亲属范围里面。

从侧面说明了自己的公婆和自己的儿媳不是自己的近亲属。那么该怎么样理解这种公婆和儿媳关系呢?
公婆和和儿媳是家文化下的“共生”关系
你的监护人,被你监护的人都是你的亲属或者是近亲属,这种关系是一种具有稳定性的关系,还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应的关系,在远古时候人们想要在社会中生存,单凭一己之力是没有很大用的,需要建立家庭,在这种家庭关系的影响下,我们才能利用已有的资源在社会上有更好的发展。

中国文化中家文化是很显著的一个文化分支,就像曾国藩写的《曾国藩家书》是他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而中国人也很注重一个家族的兴衰发展,每个人的发展都与整个大家族息息相关,大家族里的公婆和儿媳也是家文化的管辖范围,很多时候这种儿媳公婆关系是依附于大家族而存在的一种共生关系,这种关系并非亲属和近亲属关系。
亲属不等于共生环境下的亲密关系
亲属是我们具有法律效应的监护人或者是被监护人。
一般来说只有具有与我们血缘关系的人才是我们的亲属,公婆和儿媳和我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管是亲属还是近亲属都没有包括公婆和儿媳。

只是同处于一个家庭里面的一种共生关系。这种共生的关系让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误认为公婆与儿媳是自己的近亲属。
人与人之间的陪伴或许会让你觉得同处一个屋檐,很多时候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关系。亲密关系心理学是心理学流派里的重要分支,亲密关系是指个体与不限年龄不限性别的社会他人形成的一种和谐融洽的一种关系。
一般来说是指夫妻之间的关系。如果与公婆儿媳相处融洽我们暂且也可以将它认为是亲密关系的一种。但是近亲属和亲密关系是截然不同的。
社会契约下的道德层面的约定性关系
公婆和儿媳的由来也是源于婚姻关系下的一种称呼,心理学认为婚姻本质上是个体自愿与社会他人形成的一种社会契约关系。
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与公婆与儿媳的关系,只是一种碍于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习俗下的关系也不需要承担任何应尽的义务。

如果相处愉快我们暂且可以认为这是一种亲密关系。
但是和公婆和儿媳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关系,只是社会道德层面要求下的一种社会约定关系。
并且这种关系是可以改变的,再看近亲属这个含义是一段很稳定的关系,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很大程度上你一出生你的亲属你的近亲属都大部分定型了,当然这时候你的配偶这种近亲属关系没有定型。
公婆和儿媳这种关系是婚姻这个社会契约下暂存的一种道德约定的社会关系。
总而言之,公婆和儿媳确实不属于任何亲属或是近亲属范围内,这种关系只是一种家文化下的一种共生关系,或许也只是一种在婚姻关系下的亲密关系。
不管是和自己的公婆和儿媳是什么关系,是不是亲属和近亲属最本质上的区别就是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虽然公婆和儿媳都不是近亲属。

但是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环境中,可能会朝夕相处,对于他们到底是不是亲属、是不是近亲属也不需要非要分出个明显的界限。在很多时候人与人相处的关系中,不需要刻意在意太多。
不管是什么样的关系都是互相陪伴的过程,某些没有血缘关系没有亲属关系的人或许也有可能比你的亲人更加珍惜这段关系。
当然除了与法律扯上关系的时候,这个时候你再去界限近亲属,无可厚非。只不过某些时候这种亲密关系不一定就会低于亲属之间的关系。
作者 | 汤先生
编辑 | 汤先生
参考资料:Psychologic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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