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不婚是韩国古已有之的传统习俗。在他们传统观念中,相同姓氏者或为近亲,不得结婚。但韩国社会同姓者甚多,光「金」「朴」「李」三姓民众就分别占全国人口的20%、15%和8%,男女同姓几率很大。因此一些男女相爱却无法在一起,双双殉情者亦数见不鲜。在这种情形下,为了响应社会环境,韩国政府于1978、1988、1995年特别允许同姓同本者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