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周杰伦演唱会票却买错票,消费者困惑:线下演出服务是否也应容忍适当反悔?

昨晚,周杰伦2023“嘉年华”世界巡回演唱会上海站首场在上海体育场举行。这场由645万歌迷标记为“想看”的演唱会,注定是一场歌迷的集体狂欢。

然而,此刻的上海歌迷小陆,却笑不出来。在此前的抢票过程中,因为过于激动,在手忙脚乱中抢错票的她,不仅没能拥有演唱会的入场券,还因无法退掉抢错的票,白白损失了1560元。尽管在抢错票的一刻,小陆已立即和客服沟通,希望退票。但等来的仍是强硬的拒绝。周到帮办记者整理发现,小陆的遭遇并非个案。有消费者不禁提出疑问,消费者在购买演出票时,是否也能像进行其他消费一样,拥有适当的反悔权?

忙中出错的歌迷

9月12日18点,周杰伦上海站演唱会购票通道开放。和许多加入抢票大战的歌迷一样,小陆一早打开购票软件猫眼APP,反复刷新着购票页面,渴望着在门票放出的瞬间,成为了那个抢票成功的幸运儿。

退出、进入、退出、进入……伴随着18时的临近,小陆的手指越来越颤抖,心越来越紧张。她在心中默默读秒,紧张的等待着最后1秒的来临。

17点59分45秒,小陆又一次刷新了页面。她突然发现,原本不可购票的页面,变得可以选票了。此刻,在小陆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抢票。她迅速点开了自己想要购买的价位,以每张7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张门票,并快速的完成了支付。

完成了以上全部操作后,长出了一口气的小陆,才有空仔细打量自己的订单。然而,眼前的一幕宛如晴天霹雳:她在几秒内抢到门票,并非是周杰伦演唱会的门票。

后来我倒推自己的抢票过程,才发现我所点击的那个购票入口,是个会不断切换页面的APP推广位。我其实是点入了别人的演唱会,但因为当时特别紧张,我没看仔细,错抢了价位相同的门票。”

无法退换的演出票

发现问题后,小陆第一时间联系了购票平台猫眼APP,希望能够将错抢的门票退掉。在沟通过程中,小陆反复举证,无论是购票时间,还是退票速度,都能证明自己并非恶意购票,而是“手滑”误操作了,希望平台方能给予她退票的机会。

当时距离另一场演出会的举行还有十多天的时间。”

小陆说。在她的反复沟通下,猫眼平台答应为她与另一场演出会的主办方进行沟通。然而,沟通的结果十分让人遗憾。小陆被告知,主办方不同意为小陆进行全额或部分退票。

“也就是说,一分钱都不能退。”小陆无奈地说。

小陆的遭遇并非个案。周到帮办记者试图就此事联系猫眼APP后发现,或许因为有相同诉求的用户过多,猫眼客服已关闭了有关“退票问题”的双向沟通渠道。

所有因“退票问题”联系猫眼客服的消费者,都会接到一个不可转接的统一回复。该回复称:“演出票品具有唯一性,时效性等特殊属性,属于有价证券,不同于其他票品,如非演出延期或演出取消,购买成功后均不提供退换票品服务。人工客服也是无法为您办理退款的, 购票时请务必仔细核对并审慎下单。”

抢错票情形频频发生

小陆的遭遇并非个案。随着文娱消费市场的复苏,今年线下演出市场一片火热,热门演出层出不穷。不少参与热门演出抢票大战的消费者,也遇到了和小陆相似的情况。

在社交平台上,不少消费者晒出了自己抢错票的经历。有头晕眼花的消费者,在抢票过程中,误抢了同姓氏歌手的门票。也有粗心大意的消费者,在抢票过程,错误勾选了到场的购票人。还有手忙脚乱的消费者,买错了场次,甚至不小心将国内场买成了海外场。

有些消费者认为,自己之所以会选错,和平台的页面跳转有关。他们认为,自己遭遇的购票平台的不公平对待,抢票过程中购票页面发生了恶意跳转。尽管这些说法并未获得平台方的支持。但不可否认的是,买错票等纠纷,已成为了线下演出消费纠纷中的常见现象。

对话律师:线下演出是否也应容忍适当反悔?

频发的抢错票纠纷,让许多消费者不禁发出疑问。为何演出市场不能像其他消费一样,给予消费者一定的后悔空间?为此,周到帮办记者邀请了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文化娱乐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维能进行解读。

周律师指出,小陆等网友抢错票的遭遇确实让人同情,但也反映出演唱会和其他大型活动门票销售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这种情况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并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商业运作之间的平衡。

一般而言,消费者通常享有一定的“反悔权”或称冷静期权益,允许他们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的一段时间内取消交易。然而,对于门票销售,尤其是热门演唱会的门票,这种权利常常受到一些限制或排除,主要原因包括:

票务稀缺性:对于周杰伦这样的巨星的演唱会,票是非常稀缺的。如果允许大量的退票,那么初始的购票过程就可能被操纵或被利用,进行投机取巧。

活动稳定性:演唱会和其他活动的组织者在进行计划时,需要确保票务销售的稳定性。如果大量的消费者在购买票后选择退票,那么会对活动的组织和计划产生显著的影响,甚至破坏活动的正常举行。

收入预期性:对于演唱会组织者和艺人来说,门票销售是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如果出现大规模的退票,那么可能对其财务预期和状况产生严重不利的影响。

综合以上因素,周律师认为,网购的演唱会门票不能完全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但是,周律师同时强调:若网上购票平台为了提高不同演唱会门票销量,设置了容易让消费者误操作的订票页面,那么鉴于抢票时刻的急迫性,消费者抢错票,属于重大误解情形,是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周律师认为,目前存在的矛盾是:让消费者为了退一张演唱会门票打一个撤销民事行为的官司,其中还涉及到承担举证责任的问题,显然是一个巨大的负担,绝大部分消费者是做不到的。

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这就反向要求有关部门出台明文规定,规范网上购票平台,禁止出现容易让消费者误操作、抢错票的订票页面,否则应当直接承担退票的责任,甚至要开通直接退票的维权渠道。目前,这部分规定和制度还是空白,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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