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航怒怼造谣者,诽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摘要:人红是非多,现今社会里,大家都想趁热度,趁话题,但是小编希望大家能好好了解下《刑法》,不要触碰了法律而不自知。
6月9日,李佳航凌晨发了一条微博。

微博里,李佳航对那些造谣者,进行了普法,关于《刑法》第246条的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
而现今李佳航,已经发文申明了,如果无中生有,那么他将会被追究。
在这里,小编奉劝大家,不要为了红,就随意地去诽谤别人,因为这足以构成犯罪。

这位名为荒野纪的称:这位李姓男明星倒是很爱给自己立真实人设,是忘记了19年未与某明星的事吗?有图有真相,10号见

当然,对于这样的话,李佳航肯定是回应了,表示10号我等你和那个女星出来,没有的话,别跑!
小编再次警戒大家,不要越过了违法线。
因为法律不是儿戏,现今社会太多人,认为互联网就是法外之地,但是可能吗?
不要等到触碰了法律,被追究了责任,那个时候,才后悔,那时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