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起来了!重庆知名摄影师对峙视觉中国 听律师分析→“是谁离谱”?

“真的是离谱了!”
“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
“还要我赔偿他们8万多元。”
“@视觉中国 请给个合理解释!”
因照片著作权问题
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和视觉中国产生纠纷
著作权转让到底分哪些情况?
如何鉴定是否侵权?
第1眼新闻记者就此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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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8月15日,星空摄影师戴建峰(@Jeff的星空之旅)发布微博称:“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

▲戴建峰微博截图
戴建峰是重庆人,重庆天文学会首席星空摄影师,无国界天文学家组织(AWB)中国区协调人,也是全球不到30位的全职星空摄影师之一。
在戴建峰发出的邮件截图中,记者看到这样的内容:“近期我司通过监测发现,在贵司微信公众号/网站的使用场景中,未经授权使用173张我司拥有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视觉内容。”


▲戴建峰收到的来自视觉中国的邮件截图
在邮件中,视觉中国给了戴建峰两个解决方案,限期8月18日之前回复:
一为双方合作,即戴建峰所在公司需购买视觉中国素材库网站中的版权素材套餐,数量不低于173张,单价为300元/张,合作期限1年,签订合作协议后,还可以从视觉中国素材库网站另行挑选173张图片下载使用。
二为双方和解,则戴建峰所在公司“向我司就已使用的173张图片支付全部使用费用,图片单价500元/张。”按照这个方式计算,则戴建峰需支付视觉中国86500元。
戴建峰:这些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
对此,戴建峰表示不解:“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我的这些作品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没传过他们的图库,怎么成了视觉中国所有的版权?还要我赔偿损失。”


▲视觉中国网页截图
戴建峰表示,他曾授权作品给朋友公司使用,朋友公司也反馈收到了视觉中国的电话,同样被视觉中国索要一定赔偿。
对此,戴建峰也发文并@视觉中国,表示:“请给一个合理解释,你从哪里非法获得了这些照片进行非法销售,获得了多少非法收益?你又拿我的照片去起诉了多少公司,获得了多少非法收益?”
视觉中国回应:沟通、处理误解
15日晚,视觉中国发布微博公告表示:“关于微博上出现的我司与摄影师 @Jeff 的星空之旅 之间的版权图片问题,我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已经和当事人取得了联系。经初步核实,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 Stocktrek Images 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 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 Getty Images 销售。视觉中国作为 Getty Images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我们会继续与摄影师保持沟通,妥善处理相关误解。”

▲视觉中国微博截图
戴建峰:我不接受......请停止侵权行为!
针对视觉中国的回应,8月16日上午,戴建峰再度发文表示:“我不接受你们的观点。我已与 Stocktrek 进行核实,Stocktrek 明确告知我: @视觉中国 无权销售我的作品,也没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 也无权将我的作品再次转授。这里没有误会,到现在,你们依然在网上非法销售我的作品,向我与他人谎称你们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索赔。请立即停止你们的侵权行为!!!”

戴建峰表示,他发现视觉中国发过来的 173 张照片,是他这十几年陆陆续续拍的,有些曾发表在自己的公众号和微博上,但社交平台上的作品是带有水印的且非高清图。此前,他的一些作品也曾和国外图库网站有过合作,但他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没上传照片到视觉中国的图库。
律师观点
就此事件,第1眼新闻记者采访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
田小江律师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判断戴建峰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第一,摄影师将自己的作品许可给第一位被许可人的时候,当时应该签订了一份合同,在这份合同当中,许可的方式可能有三种,第一种叫独占许可、第二种叫排他许可、第三种叫一般许可,如果当时许可的方式是独占许可,那么连摄影师自己都不能够再使用他的摄影作品,如果他当时合同约定的是排他许可或一般许可,那摄影师可以使用自己的摄影作品。
第二,要注意当时摄影师将著作权许可给被许可人使用的时候,双方签的协议当中是否明确约定,被许可人可以再次许可第三人使用。如果说有约定且经过许可,那么第三人才有权利使用;如果说没有约定,第三人无论如何也都没有权利来使用这部分摄影作品,第三人的行为就属于侵权行为。通俗的讲,就类似于租房子的租赁合同,没有经过产权人许可的情况之下,承租人是无权将房屋再转租给第三人的。
在这一版权事件中,视觉中国就是“第三人”,他并没有直接得到戴建峰的授权。如果视觉中国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摄影师的作品牟利,反而侵犯了摄影师的著作权。
这已不是视觉中国首次陷入图片版权争议
已经成立20多年的“视觉中国”,目前拥有我国最大的视觉艺术产品及使用权售卖平台方面,一方面是其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近年来”视觉中国”也因频频陷入版权风波而备受质疑。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9年4月11日,视觉中国宣称对“人类首张黑洞照片”拥有版权一事,激起行业热议。值得注意的是,南方都市报记者于4月12日致电欧洲南方天文台德国总部,工作人员明确回应:“黑洞图片向全人类开放,我们欢迎使用。”
与此同时,视觉中国遭到共青团中央官微对其拥有国徽、国旗图片版权的质疑,图片版权问题迅速成为公众讨论焦点。随即,视觉中国下架了国旗、国徽照,并公开致歉。

▲人民日报微博截图
央视也曾评论:视觉中国把法务做成销售↓

▲央视网微博截图
关于此事的进展
第1眼新闻将继续关注

这次重庆摄影师与视觉中国的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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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张娜 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