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免试入学 借读生原则上升入对口初中

各区规定,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坚持“中学小学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与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考试)升入初中的原则,在“校校对口”方案公布前,各校不得另行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录取。

按规定,小学毕业生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教育事业规划确定的“校校对口”方案进入对口中学就读。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学校,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选择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的学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生、定向招生资格。

借读生原则上升入对口初中

对已在本区小学借读的毕业生原则上与就读小学其他毕业生一起升入相应的对口初中。如果相应的初中学额较满,这些借读生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邻近的其他中学就读。

有本区户籍和房产而在本区以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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