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律师案例释法一百八十三】房产新政有哪些细节可以解读?

作品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易律师案例释法一百八十三】房产新政有哪些细节可以解读?


【案件背景】2025年6月13日,国务院常委会再发房产新政。文字内容很少,但是信息量很大。房地产的这门生意呢,主要是地方政府在具体操办,包括土地清退(含三通一平,有的地方也称为六通一平)、组织土地招拍挂、还有签署《土地出让合同》、还有颁发土地及房产凭证等等。

按理说,事权基本在地方政府手里。至于财权嘛,按照2020年公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目前卖地收入形成的财权,基本上有了划分的比例,而具体详细的比例,易腾飞律师也不得而知。但是上缴中央确实是有一点阻力的,不然就不会在之前让把原本属于各地自然资源规划局或者区、县政府的土地土地出让金,后面全部划归给各地的税务局。而税务局在各地都是有国税局的分支机构的,这样收取的力度会大很多。初略的了解了一下上述基本的情形之后,我们就可以带着问题去看这次的6.13新政了。

【易律师的讲解】首先,首要内容措辞用到了“新模式”、“先立后破”,还有搭建基础性制度会是什么的呢?


土地私有化吗?还是后期一律现房销售?又或者是更改现行的房产开发不利(俗称:烂尾楼)不再由业主兜底,继续还款?再或者说彻底放弃房子跟好学校挂钩的政策,等等诸如此类。不好说的,我们国家的政策就是这样比较神秘的,易腾飞律师也没有什么内幕消息,拭目以待吧。但是有一点是可能的大概率事件,那就是结合今年全国两会中李强总理的发言,房地产要“止跌回升”,这次也应该是奔着这个目的去的。相较于之前,政策帮忙“促销房子且不用让业主以外的人”承担风险,这次搭建基础性制度,我想大概率会伴随着牺牲一方的利益,这个过程中参与的一方。第二条说,在规划、金融、土地、财政等等方面给予支持,具体的支持内容,我们就不讲别的。而只说说看,之前有哪些困难的呢?金融支持,极有可能指的是会进一步下调房贷的利率。财政支持可能指的是什么呢,那就可能会是缓交或者允许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至于土地支持吗?之前多次下放过土地征收征用权限,这次可能会进一步放松,具体做法就是各县、市、区可能会有自己的征地权力,或者在征地手续中,起到主导作用。至于规划嘛,这个问题就有点可能,劳民伤财,甚至引起民怨了。那就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就现实生活中,有的房子进行筛查,凡是没有规划手续的,可能会采取执法行动。具体是如何影响到业主们的权益的,我们可以有机会下期再详谈这个例子。

【易律师的讲解】第三条,也蛮有意思的。已供土地和在建项目进行摸底,已供土地,最大的悬念可能就是一直不开工。


而《土地管理法》明确了,2年不开工可以收回来。而“在建项目”具体指的是未完工的项目,还是已完工迟迟无法销售完成的项目,还不好说的。结合后面的四个目的,如果是优化供给,可能就是复建烂尾楼;如果是激活需求,那可能就是要全部现房销售;稳定预期,可能就是要地方政府加速处理未销售完成的商品房完成销售任务;而如果是化解风险,对于涉及到房地产,特别是商品房的纠纷,可能就是一旦有群体性的业主,有群情激奋的时候,要以安抚为主,而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法院还有信访部门,也是各司其职的各个环节,各负其责。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