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法院扣押后他偷偷开回 法官:情节严重的涉及犯罪

原标题:车辆被法院扣押后他偷偷开回 法官:情节严重的涉及犯罪

因为拖欠工资被法院强制执行扣押车辆,黄某却想出自己去停车场把车开回的办法。殊不知,这一行为严重的可能涉及犯罪。

“张法官,昨天扣进来的那辆车不见了。”近日一早,用来停放扣押车辆的停车场的工作人员给浙江浦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打去电话称,前一天法院扣押回来的一辆车在晚上被人偷偷开了出去。法官查看监控视频发现,将车开走的正是车主黄某。

黄某是该院审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法院判决黄某支付郑某劳务工资37700元及利息。因黄某一直没有主动履行,法院便扣押了黄某名下的车辆。没想到黄某趁着停车场工作人员休息之际,擅自将被扣押的车辆开走。

法官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黄某,告知黄某私自将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车辆开走,已涉及刑事犯罪,限其在一天内将车辆开回停车场,否则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我因为平时工作需要用车就开回来了,现在马上将车送回停车场。”黄某在电话中表示,他不知道该行为触犯了法律,并承诺会支付拖欠郑某的工资。一小时后,黄某将车送回了停车场。

次日,黄某主动来到法院,深刻检讨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他当场履行了部分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郑某达成和解,承诺剩下的款项分期支付。鉴于黄某未造成实质损失,且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该院对黄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作为被执行人,开走法院扣押的车辆,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宋丽萍 陈贞妃(宋丽萍)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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