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摔学生手机理应赔偿

全校大会上,分管主任发话:如果学生私带手机没有上交老师保管,一旦搜出,就会被当场砸烂。25日晚自习,北大附中武汉为明高中高二某班,老师搜出3部手机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摔碎。(5月27日《武汉晚报》)

手机越来越成为大家的正常的信息沟通工具,学生也不例外,尤其是对中学以上的学生,基本上父母都会为子女配备手机,便于掌握学生平时的行踪。但是手机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毕竟当前学生的自制力有限,无法保证能够在学习的时间不玩手机。而学校就应当在学生在校期间为学生暂时保管手机,而非恶意的破坏。

首先,对于学生而言,手机被损坏,财产受到了损失,就理应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应当过度畏惧师生之间的关系,毕竟教师损坏个人利益在先,学生一方就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再者,无论是教师,还是校方都有错。校方的分管领导竟然指使教师砸手机,这很显然是不把学生的利益当回事,总认为学校是高高在上,就有处置学生财产的权利,可为何校方不想想如何才能正确有效的处置学生带手机问题呢?如何有效的规范学生带手机的行为,引导他们积极争取的把应该用在学习上的时间用在学习上呢?比如上课前,对学生的手机统一收集起来,集中存放呢?或者为学生设置建立一个个人贵重信息暂存格呢?处理的学生上课时间带手机问题的方式很多,为何选择最极端,又最不理智的方法呢?

学生上课玩手机有错,但错不至于老师把手机都给摔了,老师也许想的是杀鸡儆猴,也许是太过于气愤,但是为何不能理智的处理问题呢?如果确实处理问题过激,把学生的手机摔坏就理应承担其本该承担的责任,向学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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