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了!农民工讨薪十年,一天只吃萝卜充饥,开庭差点忍不住发火

前言

谁还记得因为在火车上吃萝卜充饥的农民工大叔?

萝卜大叔讨薪十年,贷款给工人们发工资,老板至今没有给他结账!

在好心律师的帮助下,萝卜大叔的讨薪之路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但是,在开庭当天,好脾气的大叔居然被气得想发火!

唇枪舌战4个多小时

在庭审开始前,三位律师严阵以待,早早地换上了律师袍。

萝卜大叔也在反复检查开庭的资料,全神贯注地听着几位律师的嘱咐和强调

在他们去法院的路上,萝卜大叔还接到了工作人员的关心电话

萝卜大叔和律师们站在法院门口,一脸的感慨与沉重

已经记不清多少个昼夜都是在准备材料中度过,都是为了今天这一战!

开庭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全程录像,整整四个多小时的唇枪舌战,走出法院的萝卜大叔明显沧桑了不少。

不仅是沧桑,脸上的愤怒和无力更是让在场的观众直呼心疼!

当宋律师问起萝卜大叔的开庭感受,一向温和的萝卜大叔突然火冒三丈,他说自己差点没忍住在法庭上发火!

而愤怒的原因,是在庭审过程中对方突然拿出一份带有合伙人陆小梨签字、盖章的结款协议

之前,根据萝卜大叔的说法,起诉的老板将工程承包给萝卜大叔和他的合伙人,一直没有给他结款。

那么这份材料对萝卜大叔的讨薪来说,是极其不乐观的!

因此,由于案件时间太长,证据复杂,法院决定暂时休庭,择期宣判

萝卜大叔也在自己账号的视频中阐明了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萝卜大叔表示他和第三人陆小梨、刘克斌是合伙人,他们之间存在着合伙协议,而他也是实际施工人。

而项目丁青家园的施工资金,绝大多数也是由萝卜大叔自己先垫出来的

开庭的时候,对方律师突然拿出了几份协议书,这是萝卜大叔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的材料。

而协议书上,只有陆小梨一个人的签字,没有萝卜大叔和刘克斌的签字。

萝卜大叔认为,陆小梨个人签字的行为完全不能代表他们三个人的合伙体!

再者陆小梨签的这个字在萝卜大叔眼里等于是放弃了属于他们三个人上千万的工程款!

这放着钱不要的行为,在萝卜大叔看来是严重违背生活逻辑和情理的所以他对这份协议书不认可。

而且,十年过去,协议书原件的签字笔迹依旧很新!所以,萝卜大叔也对这份协议书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萝卜大叔当时委托代理律师,当庭申请法院对这份协议书笔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为了防止证据被掉包,他们要求原件留在法院做鉴定,但是被对方的律师带走了!

这一点,在萝卜大叔看来非常不理解,同样观看庭审的网友也十分不理解,表示对方律师不敢鉴定,不就是心虚

网友看着大叔晒出来的两份签字对比,表示从字迹来看甲方、乙方应该是同一个人签的!陆小梨一定是被对方收买了!

正义的网友表示萝卜大叔的官司不仅仅关系到他一个人,更关系到千千万万的农民工,所以必须赢!

徐律师:大概率赢不了!

在网友们为萝卜大叔的庭审揪心不已的时候,一位律师表达了自己看完回放的不同想法。

徐传海律师表示萝卜大叔输了,要么法院驳回请求,要么只会赔三十万左右,而诉讼费就已经十几万。

而这些不好的结果,原因在于律师的思路不清!

庭审已经查明陆小梨是丁青家园的项目主负责人,这一点双方也都认可。

徐律师认为陆小梨可能伪造了成都建筑公司公章,并且伪造了营业执照等之类的东西。

然后西藏公司的工程方已经将工程款结算给了陆小梨钱也基本付完了,就差一百多万。

在萝卜大叔的说法中,他与陆小梨是合伙人,有合伙协议,然后起诉了西藏的公司。

这在徐律师眼里,法律并不支持萝卜大叔的这次起诉!

并且他认为如果真的是合伙关系,那么萝卜大叔心也太大了,能在签合同、结算等重要场合都缺席。

而且萝卜大叔竟然不直接起诉陆小梨,而是选择向开发商开炮,反而将罪魁祸首陆小梨列为第三人!

徐律师感叹:法律不是保护一个人的!

这次败诉,完全是因为萝卜大叔和他的律师团思路都不清楚,这怎么可能会赢呢?

徐律师认为如果萝卜大叔所做属实,他应该主告陆小梨,陆小梨应该是被告!

也可以将西藏的建筑公司作为第三人先把未结的工程款查封

陆小梨收了工程款,但是并没有使用在工程里,都是萝卜大叔垫付,所以起诉陆小梨还钱才是正确的逻辑。

在徐律师的评论区,不少网友认为自己终于看明白了!

工程师陆小梨接的,也是陆小梨签的完工,钱也是打到了陆小梨那里,但是陆小梨不给萝卜大叔钱萝卜大叔却主告开发商

对于其他网友的质疑,该网友表示甲方都拿出切实的付款证据了,如果是假的,那么当场就会宣布萝卜大叔胜诉,根本不会择期宣判!

还有网友认为萝卜大叔太相信合伙人了,签合同、拿工程款都交给合伙人去做,这才是败诉的主要原因!

结语

目前,对于萝卜大叔一案,还没有准确的判决

但是无论结局是好是坏,农民工讨薪都是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

农民工是整个城市发展最重要的基石无论风吹雨打,无论烈日骄阳,他们都在为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我们的社会踩在他们的背上前进,不应该如此亏待他们!

来源:徐传海律师

来源:工程律师宋波

来源:海哥(萝卜大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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