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时健到底得罪了谁
1995年2月,一封发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匿名检举信寄到了中央纪检委信访室,该信反映河南洛阳的个体烟贩林政志勾结三门峡烟草分公司,通过向褚时健家人行贿而取得卷烟指标,并因此获利800余万元。

5月,褚时健妻妹和妻弟牵涉其中,被从昆明带走。8月,女儿褚映群被带走。9月,褚时健妻子马静芬被带走。12月,褚映红在牢房里留下一封遗书后自杀身亡。那一年的中秋节,褚时健一个人蜷缩在办公室,盖着一条毯子看着电视,悲凉得很。
1996年12月28日,褚时健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检察机关监视居住,之后,纪检人员对此案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调查。
1997年7月10日褚时健正式被捕。1998年8月6日工检察机关以褚时健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期间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想置他于死地。褚时健之所以虎口脱险,要感谢两个人。第一个是当时的云南省的一把手叫令狐安,是山西省平陆县人,就在泰山压顶的时刻,令狐安就公开的表态说,褚时健是对云南省做出巨大贡献的。没有褚时健就没有红塔集团,也就没有云南烟草的今天,更没有云南经济发展的今天。我们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第二个是云南省高院的院长叫孙小虹。孙小虹也是山西人,他是夏县,父亲是副省级干部,七九年就转业到云南,正义感非常强。再就是马军,褚时健在云南看守所给马军写了封信,请他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和辩护人。省检察院和专案组的人通知他去拿委托书,和马军谈了一次话。马军当场表示:第一,这个案子必须要严格依法办,要重证据;第二,我知道办这个案有风险,我是军人出身,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马军的办公室,一直挂着一幅字,上面写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案件的审判,是围绕检方指控的三笔犯罪事实展开 一: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等共同贪污355万美元;二:褚时健个人贪污1156万美金;三:褚时健个人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件的焦点就是褚时健个人贪污的指控是1156万美金。如果认定这一条,那褚时健就是1949年之后的第一巨贪。因此这笔钱被传为褚时健的生死线,成了本案对褚时健判不判死刑的焦点。马军辩护说,指控褚时健主观上具有故意非法占有的证据不足。几位证人的证言也存在重大矛盾,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根据几方供词,1156万美元存在三种说法:1、添置设备;2、退休前承诺的赞助款;3、褚时健贪污。通过举证,以上三种说法都存在可能性,没有排他性,因此不能认定。当犯罪事实无法证实的时候,无罪推定是世界上多数国家遵守的这一原则。一九九六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按照这一原则,主事件案件中的应用。
最后裁定贪污一百七十万美金和巨额的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褚时健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庭响起了一片的掌声。
褚案之后,高院院长孙小虹被调查。孙小虹被撤职之后,昆明市中院一众法官,选择了辞职。
2002年,褚时健因为身体状况逐渐恶化而保外就医。
2019年3月5日,褚时健去世,享年91岁,一代商业传奇就此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