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不过在服务区休息下,为啥收我那么多钱?

有个可怜儿:“元旦的时候,我第一次上高速 ,晚上开车太累了,所以找了服务区休息了一晚!结果第二天,收费站告知我,因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超过12小时,交40元通行费外,还须另交350多元“超时费”,这比我睡酒店还要贵!”

花姐弱弱地说一下,其实我也不是很了解所谓的超时费,所以只能帮大家大致去搜罗了下~

“超时车”是指路网内出入站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路段内出入站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车辆。这些车辆经系统查询,如果超时,又无法提供凭证,那么无论你超出了多少时间,都必须按照所行驶方向的全部里程计费,即把你算作从距出口最远的那个入口上的高速。

注:全国的高速公路普遍设置了超时行驶车辆处理程序,不过在服务区停留的时间和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滞留的时间,都可以扣除。

其实呢,就是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从一个地方上高速到另外一个地方下高速,就会被扣钱!当然,每个区域价格都是会有不同的。

那么问题来了,

我在服务站休息,这种问题怎么证明啊?

在服务区休息过,一定要留个证明,这样可以免去超时费用。一定要注意保留在服务区就餐、加油或修车的发票并保管好,稳妥一点甚至可以请服务区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上注明时间,就可作为因客观原因超时的凭证。

最重要的一点!

由于超时车辆属于特殊情况,高速公路稽查中队不收取通行费,司机补交的通行费统一由现场的工作人员代收,是收现金的,收款后会打印票据,司机可以保留这个票据。

花姐说:

为什么要保留超时罚款的票据呢?因为,之后万一你又不小心超时了,也能证明交过钱,否则会连同之前一起罚的哦!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