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只要触犯这几条,就会被男人休掉,跟现在的太不一样
中国古代也不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过上一辈子,也是可以休妻的。
其中就有妇人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今天我们就来着重讲述一下古代人民婚姻的有关法律礼规。
第一便是七出之条。
一,中国古代的传统就是孝字最大,不孝对于一个人来说可是一个很严重的标签了,这七出之条第一条就是不顺父母。
而这里指的是这个丈夫娶的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不顺父母就是礼中的逆德,孟子有说过“娶妻为养”,在古代,女子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夫家的父母亲人要比自身的父母亲重要。
二,无子,这也算是有关孝道的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就是女子在一定时间内生不出孩子,不能给丈夫传宗接代,丈夫就可以因为这个原因将女子休弃,后来一夫一妻多妾制逐渐走入正轨,妻子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生出孩子,就会拿妾生的孩子立长,所以后世因为这一条而休妻的倒是很少见了。
这也算是男女地位的一种极不平等的表现吧,在现代,大家应该都知道,若是一个家庭会领养一个孩子,多半是因为男子无法生育,而女子无法生育的,估计早就各种不满各种摩擦,家里亲戚也会催促他尽快离婚的。
三,淫,妻子到处勾搭别人家的男子,和除丈夫外的男人发生亲密关系,这会造成妻子的孩子不确定是不是丈夫的,造成传宗接代上的混淆,是不可饶恕的,还有,在传统中国,不仅仅是指这个。
四,恶疾,这个就不用多加描述了,各种大病或者无法治愈,影响生活的,都可以。
五,嫉妒,这是乱家的根由,认为如果有这样的老婆会让家庭不和睦。
六,多言,爱讲闲话,谈论是非,影响家庭,在古代,女人被认为不该发表意见,也有妇人之见一词便知其意。
七,盗窃,除了字面意思以外,还带有不守规矩的含义。
除了以上七条以外,妻子还可以用三不去来挽回自己的婚姻。
一是有来的地方,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比如妻子嫁过来以后,娘家那里没有人可以接纳她了。二是和丈夫家里给亲人守孝守了三年的,三是妻子刚来的时候丈夫家里贫穷,后来才富裕的。
但是,除了上面这几项,还有可以强制离婚的办法,恩断义绝的义绝。
这虽然只是古人的婚姻法律,但也能看出对女性的不公平,这种现象一直到民国初年才渐渐好转,七出制度在现代被人们所摒弃和批判,也正是因为它的传统观念太深,不公正,除了这些以外,倒也有一些因此受益的女性,比如可以保证女子不被随意的抛弃,被人虐待,无法逃脱的,也会利用这一条款来钻空隙。
在历史上,唐代才将这些条例明文规定,但执行时仍不是很严格,私底下不合规则的不在少数,地方官员只有在一方上诉时才勉强插手,到了宋朝和明朝,这才将规定严格的执行起来,那时或许是因为礼仪宗法的更加严格,更注重于面子,把这些视为有损名誉的事情,因此延续唐制,但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制度直到明清才终结。
现今社会已经大不一样,仅此考究,与各位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