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书瑶两次败诉后的自白,是对法律的继续冒犯

书瑶是一名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博主,近日其与徕芬品牌的商务纠纷备受关注。
其实在商务合作的过程中,产生纠纷是司空见惯的事。
或许是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合约条款约定的不够全面,或许是对一方来说由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让合作产生了不公平。
总之产生纠纷不可怕,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条款行事即可。
但遗憾的是,书瑶却选择了“网络维权”,公开了双方的纠纷,并利用不实信息对徕芬品牌进行诋毁诽谤。

据了解,在2022年7月,针对书瑶公开发表的诋毁诽谤的言论,徕芬品牌将书瑶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书瑶停止实施散布诽谤和诋毁的言论,并赔偿名誉权损失。
最终,本案经一审和二审审理后,法院不仅认定了书瑶实施了诋毁诽谤行为的事实,并判决书瑶赔偿徕芬品牌33万元。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二审判决书到手,即产生法律效力,对书瑶即产生强制执行力。
网红书瑶也懂得这一点,所以她在二审判决后,便向法院交纳了赔偿金,这说明书瑶认同了二审判决。
但遗憾的是,书瑶不知出于何种动机,突然公开在抖音、小红书等热门平台发布视频称:“哪怕败诉,但法院的判决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自己是如何无辜的。”
那事实是否真如书瑶所言呢?
让我们看看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是怎么认定的。

一审判决书中载明:书瑶存在侮辱、诽谤徕芬品牌的行为,书瑶构成了对徕芬品牌的名誉侵权。
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此项事实,予以了认可。
既然一、二审法院均认定了书瑶对徕芬品牌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那么书瑶所称其是清白的和是无辜的事实依据在哪里?这显然无法自圆其说。
希望网友们明辨是非,坚信法律的正义,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