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知 | 习仲勋审看《血战台儿庄》,外交部曾否掉陆川影片

撰文 | 周宇 编辑 | 傅凝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里面对电影审查作出规定,比如电影成片审查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要根据电影题材特别聘请相应的专家。实际上我国现在的电影审查委员会成员中,除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官员,还有来自中宣部、高校、专业期刊杂志、行业协会的成员。

但是如果你认为电影审查只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事儿,那就错了,不仅审查委员会中有来自教育部、最高检、公安部、总政、统战部等各国家机关的特约委员,实际上,很多剧本开拍前都得先到专业部委“过堂”,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家说话可不好使。

按照广电总局2006年发布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简称特殊题材影片),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今天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小编简单给您列几个与电影审查有关的部委,看看他们在电影审查上都有过什么故事。

中纪委要抓一部反腐剧 让广电部门推荐作者

今年两会上,以创作反腐作品闻名的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一级编剧王兴东就曾介绍,自己创作的电影《黄克功案件》早在2005年就写好剧本,它首先是桃色事件,另外涉及反腐。费了好大尽才拍完,拍完到上映又几经周折。他说“为了让片子上,我给省部级以上领导写了50多封信,中纪委副书记张军、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都看了电影,这样才最终通过。但后来又缺少发行渠道,去年我给刘延东副总理写信,她在信上批示支持,影片才顺利上映。”

今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也曾透露,中纪委自己要抓一部反腐剧,让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作者。这是反腐题材影视作品“冬眠”近10年后,首次官方传出“解冻”的消息。

公安部审查“不能过细展示杀人过程”

我国的涉警作品,在交给电影局审查之前,还得先通过公安部这一关,需要获得公安部的批文方可拍摄和上映。相较于其他电影,涉警戏的审查细致到案件在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时间段发生,甚至办案手段是否符合国内情况等等。

高群书的《西风烈》讲述的是四个警探深入无人区抓捕外逃重犯的故事。审查时就要看不能暴露太多作案手段,不能过细展示杀人过程。还是要尽量展示光明的东西。

2011年,当时的广电总局还特别出了规定,公安题材的电视剧,必须先向公安宣传部门征求意见,公安同意了广电总局才给备案,也就是说,公安部门的许可是开拍的先决条件哦~采访公安部督办的重特大案件、公安部统一指挥的案件、涉外及港、澳、台案件,也须经公安部宣传局批准。且就像刚才说的,不能含有暴露侦查手段,过细渲染犯罪细节,不符合公安工作实际,胡编乱造,违反公安民警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损害公安民警荣誉和利益,损害公安民警形象的内容。

可是公安题材大家都爱看,外行送来这么多剧本审起来好麻烦怎么破?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小编发现公安部自己有个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专门做影视哒,叫金盾影视文化中心,熟门熟路拍起来就比较顺手咯。

中央统战部习仲勋等审看《血战台儿庄》

目前我国涉及到民族宗教的影视作品,一般都要由中央统战部审查。比如2011年,杜家毅导演的《转山》,就因为剧情涉及赴西藏旅行,上交了整个剧本、并经统战部批准后,才在总局得以立项。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早在1986年,《血战台儿庄》拍摄完成后送审,就是由当时中共中央书记处分管意识形态的习仲勋、全国政协副主席程思远、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等到电影局,审查并观看了影片《血战台儿庄》。

2013年,电影《贡嘎日噢》也是经过了广电总局和中央统战部的联合审查才得以立项。

外交部原本否掉了《南京!南京!》

比如2009年陆川的《南京!南京!》,上映前就经过了外交部的审查。陆川曾介绍,剧本经过电影局交到外交部后,曾给过明确消息说外交部给否掉了。然后他决定“死磕”,发动各种关系约见领导,也见了外交部的一些司长。他不停地在解释为什么要拍这部片子。2007年3月初,他得知外交部亚洲司日本处通过了,然后跟电影局核实,对方跟他证实了这个消息,当月22日拍摄许可证拿到了,他还记得外交部那个司长还曾经到筹备现场看过,经历这些事儿觉得这些官员也挺可爱的。

中朝首部合拍电影《平壤之约》审查起来更为复杂,这大概也是中国电影史上最波折的剧本之一:中方从外交部到电影局都要进行审查,朝鲜方面也是如此。一点共同要求是:两国必须都通过——光是中国通过不行,朝方不通过也不能做。

参考资料 | 北京青年报 西安晚报 新京报 三联生活周刊 人民网 南方周末 党史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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