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步枪史之元年式与四年式
1903年(光绪29年)清政府决定采用6.8x57毫米尖弹,与德国改用7.9x57毫米尖弹是同一时间。其原因相信是来自于当时国内各方辩论的结果:当时各方面大员,包括张之洞在内,热烈讨论过是快而轻的子弹好,还是重而慢的子弹好。主要对比日式6.5x50毫米 SR 与毛瑟7.9x57毫米子弹。
最后采用的是一种折中方式的6.8x58毫米子弹,不太轻也不太重。随即交给德国毛瑟厂设计样枪,于1904年(光绪30年)定型。采用的型式为当时毛瑟厂提供的1904式外贸型。国外称为1907式,应是中国合约的交货期,1904式为毛瑟厂内部所给予的型号名称。毛瑟1904式不能与葡萄牙的1904式混为一谈,葡萄牙的枪匣与枪机设计与毛瑟厂的不同,但是刺刀座是相同的。

6.8*57毫米步枪弹是当时大清的最优选择
1911年(宣统3年),《湖北兵工钢药两厂所造枪炮、钢药各件利病说略》中提到:"新制成之枪,皆本九十八年之式,其命名之年分视口径而差,如六密里五口径为千九百零三年之式,六密里八口径为千九百零七年之式是也。此类新式枪枝,已将旧时八十八年式枪枝所有之弊,概已改良。其一、机簧头与机簧管合为一件,无失落之虞。其二、节套后部密闭机管,受力之处无用久改变之弊。其三、斜丝管结构坚牢,且能密闭结套后部机管进退之槽,即令枪弹走火,亦不致伤目。其四、弹仓嵌入木壳中,便于肩荷。仓底闭密,可以保护沙尘之侵入。仓底有门,可随咐启闭,擦净弹仓内部,不必拆卸全枪。其五、拉弹钩大而且坚,不易失落,即使失落,人亦易见。且拉弹钩失落后,则机簧管不易入节套中。顶弹销与关机合为一件,更不易失落。

大清对标准版毛瑟98很满意
新式之枪除旧有之弊已改良外,尚有数优点一一、节套尺寸加厚,较为坚固。二、木托下部状类手枪之柄,击射时便于右手把托。三、机簧管除原有之两个抵笋外,添保险笋一,为两个机笋同时破坏时之保险。四、刺刀插改在适宜之位置,连刺刀射放时不至偏重一边使枪摇动。五、皮带绊能使皮带松紧,无论在打靶时,或操演时,或行军于深林茂草中,皆可随意长短,无有阻碍。”
这段文字主要讨论的是1898式及汉阳造1888式的差异。至于6. 8毫米子弹:弹壳长57毫米,与7. 92毫米子弹相同,为尖弹设计,弹头重139格令(9. 01克),弹径7. 04毫米(277寸)(1906年,练兵处奏订陆军是炮口径等项程序折,称枪管为口径的150倍),初道650米/秒以上。

6.8*57毫米的元年式步枪
当时清政府已经是油尽灯枯,付不出货款,因此许多1907式步枪均未交货。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将它们改膛之后,用于欧战之中。当时国内各厂随即开始仿造此型。广东兵工厂自1905年(光绪31年)筹办新厂,向德国军械制造厂订购机器、图样,即打算生产此种型号。各种机器陆续于1906年(光绪32年)运到,首先在1907年(光绪33年)试制成功。进入民国之后,陆军部明令此型为元年式,饬令各厂仿造。除了汉阳兵工厂由于改动生产线的经费没有着落,一直未造之外,当时各厂均改制此型。到了1915年(民国4年),标准口径改回7. 92x57毫米,上海兵工厂制造出几支样枪,由陆军部审核决定,曾明令改其型号为四年式步枪,但一般仍称为元年式7. 9毫米步枪。

口径改为7.92*57的四年式步枪
元年式除了刺刀座与一般的九八式不同之外,上护木盖过表尺、二箱甚窄、枪匣的前后两个固定螺丝没有防止螺丝转动的护螺。巩县的九八式步枪与广西兵工厂的元年式步枪都是如此。

四年式步枪(下)与毛瑟98的枪口箍对比
在军阀混战、各路军阀逐鹿中原至国民革命军北我的时代,除了汉阳,这是最广为仿造、配用的国产毛瑟步枪。主要的制造兵工厂有:广东兵工厂、上海兵工厂、成都兵工厂、广西兵工厂、巩县兵工厂等,其他小厂也多有生产。到了抗战时,各厂均早已停产。除了装备较差的部队,已经不算是一线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