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5年间向“道士”转账94万元,给他买车又买房!丈夫崩溃, 律师:“赠与”或不具备法律效力!
江苏的张先生近日发现,结婚两年的妻子王女士自2020年起,陆续向自称“泫棋道人”的林师傅转账94万余元,包括30万元彩礼、装修贷及多笔借款。


王女士称自己因长期失眠,2020年起在网上结识林师傅,被收为弟子后,5年间除了支付法事费,还为林师傅一家付购房款30万元、购车款3万元,甚至承担林师傅家装修、家电及日常开销,而她自己却省吃俭用,日均餐费不超20元,月薪一万多元告诉丈夫只有四五千元。

张先生表示曾多次劝妻就医被拒,日常还会给妻子转账补贴,直到查看手机才揭开真相。事后,张先生通过微信找到林师傅,对方回应称“自愿赠与”,只愿退10万元后拉黑微信。

律师表示,这一事件中,大师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当事人可以将转账记录、聊天内容等证据提供给警方,警方调查后若被认定属于诈骗,应将所有违法所得退给当事人。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赠与”或不具备法律效力!
那么,王女士给林师傅的这些财物是合法有效的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本案中,王女士向林师傅转账的行为,表面上看似乎符合赠与的形式,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简单。如果林师傅在与王女士的交往过程中,存在欺骗、误导等行为,使王女士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转账,那么这种所谓的“赠与”可能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关于夫妻未经另一方允许,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本案中,王女士所转出的94万多元,大部分是在她与张先生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未经张先生同意,擅自将如此巨额的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严重侵犯了张先生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这种擅自处分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张先生有权以侵犯共同财产为由,请求林师傅返还财产。
如果认定为无效,而且是林师傅故意欺骗王女士索要财物的,那么,林师傅要面临什么责任?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本案中,王女士转账的金额高达94万余元,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所以,如果林师傅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王女士的钱财,那么他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最后,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的财产往来,还是夫妻之间的财产管理,都应当谨慎行事,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零度时评综合荔枝新闻、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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