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上路遇警察 心虚换驾反获刑

视频:酒后驾车遇警察 自作聪明反获刑
荆州新闻网消息:“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但是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在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喝酒后开车,最终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刑。
2023年2月11日晚上,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过荆州区某路段时,发现交警正在设卡查酒驾。

在多人将张某拉住的情况下,张某仍上前对正在执行公务的辅警进行辱骂、威胁、推搡,现场持续将近十分钟,直至民警出警将其带离。
荆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为驾驶员,就应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远离酒驾醉驾,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