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因对外包催收机构管理不严被罚4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36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对外包催收机构管理不严被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 对当事人金宏(时任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特殊资产经营集群属地清收岗员工)警告。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36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对外包催收机构管理不严被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 对当事人金宏(时任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特殊资产经营集群属地清收岗员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