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利他主义,无私的人为什么能逃过自然选择?| 谈判者的取舍

竞争性利他主义,无私的人为什么能逃过自然选择?| 谈判者的取舍 第十篇

这是桔梗在“谈判思维”的第555篇推文。

全文共2466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

1 引言

人,又被称为“社会性动物”。

我们的“动物性”,遵从于生物进化论的规律;

我们的“社会性”,遵从于社会心理学的规律。

这话啥意思?

其实它说的是两件事,

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

再用大白话来说就是,

既存在自私的人,也存在无私的人。

人无疑是“自私”的,我们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可以很容易理解这件事。

因为进化论的自然选择规律让那些在意自己利益、珍惜自己生命的那些动物(也就是自私的那部分),更容易在竞争和威胁中生存繁衍下来。

可同时,我们又能看到的确还存在一些人是“无私”的;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不乏利他主义者们或利他主义的集体,为了他人的利益无私奉献,勇于给予。

那我们不禁想问,

这些不在乎自己利益的无私的利他主义者,又是如何经受进化论的自然选择规律,而生存下来的呢?

2 无私的解释

我们依然在“谈判者的取舍”这个系列推文中,它的思维方式启发自哈佛大学的“哈佛谈判工程”。

谈判似乎可以看成是一种取舍。

你打算从面前的这块饼中拿到多少份额?

这或许算一种取舍吧。

只关注“索取”的谈判风格,不妨称它为“索取者”;

更愿意“给予”的谈判风格,不妨称它为“给予者”。

这个系列聊了很多“取舍”,我希望能让读者明白,“给予者”在谈判角色中被人忽视甚至怀疑的作用。

今天想从“人”的本性中来探讨,这些无私的“给予者”首先是如何在社会中生存下来的。

回到文首提出的那个问题,

不在乎自己的利益,或者说为了他人牺牲自己的人,又是如何被自然界选择,而生存下来呢?

科学家们尝试用一些理论来解释,其中最著名的有两种;

一种叫“亲缘选择理论”(Kin Selection Theory),它的解释是,生物为了保证自己的基因得以繁衍,会优先保护自己的后代(孩子)得以生存;

也就是说,当危险出现,那些牺牲自己利益保护幼崽的动物,更容易被自然选择。

这个说法的确能够解释一大部分的情况,但却仍有缺陷;

比如,社会上还存在着毫无血缘关系的人之间,也存在“无私”的奉献和帮助行为,比如慈善事业的捐助等。

这又如何解释?

还有一种叫做“互惠利他理论”(Reciprocal Altruism Theory),它的解释是,高级动物之间尽管没有血缘关系,依然会因为“互惠”的交换而施以援手;

比如,邻居之间会在对方不方便的时候,互相照顾对方的宠物,这是一种带有“回报”的直接关系。

还比如,生物界中以群居的蝙蝠,尽管没有血缘关系,但当群落里的一些蝙蝠没有食物时,另一些饱食的蝙蝠会把血液反哺给同伴,让整个群落得以互惠维系。

嗯,这套理论的确又进一步解释了“无私”的人存在的原因,可依然还不够完整;

因为逻辑上,“互惠”不见得一直能够保持;

比如,有些邻居会在“回报”之前就搬家离开了,无法保证“互惠”一定会完成;

其它一些“无私”的社会活动也不见得都能有确保的“回报”出现。

于是,“为什么会有无私的人”这件事依然是一个“谜”。

不存在血缘关系、不图互惠回报的那些无私行为,究竟是怎么延续下来的?

3 一个假说

英国伯雷肯特大学的查理-哈迪教授,在2006年的一篇心理学文章中,提出了一个解释,

竞争性利他主义假说(The Competitive Altruism Hypothesis)

查理教授认为,

人的“无私”行为,是在生存竞争中向其他同伴传达一个“信号”,这个“信号”的含义是“我拥有更‘无私’的品质”。

查理教授进一步的解释是,如果“无私”这个品质可以被社会看到,那么“无私者”的声望和地位就会在社会中得到提高,从而“无私者”将更容易被社会中的其他人选为“合作伙伴”,从而获得“自私者”无法企及的利益。

“竞争性利他主义假说”中引用动物界的一个例子:孔雀的尾巴。

孔雀,是一种以“炫耀”美丽尾巴而著称的动物。

当然,这并不是“炫耀”,孔雀是在用硕大的尾巴来吸引同类;

可要知道,孔雀这样做的代价是很大的,因为过于庞大的尾巴会让它的行动变得迟钝,当天敌出现,这个尾巴会降低孔雀逃脱死亡的概率;

也就是说,孔雀“牺牲”了一部分逃脱天敌的利益,来向同伴传递一个讯号,“我拥有更‘好’的品质”,从而在孔雀群落里得到更高的关注和地位。

人的“无私”行为也具有类似的特征,值得强调的是,这类“无私者”最终获得收益的条件,是建立在“长期”的基础上,短期来看,这样的做法无法解释“无私”的行为。

“给予者”在谈判风格上牺牲一部分利益,来赢得未来更多合作的机会,这正是相同思维方式的体现。

4 我的选择

就在这个系列的前几篇中,有读者留言给我说,

嗯,给予者的谈判思维方式听上去确实不错,可你先解释一下,当一个采购在和供应商谈判时,“把利益让给对方”这件事该怎么跟老板解释?

这位读者的疑问很正常,我甚至一点都不奇怪他会这么问。

这也是为什么,我只有在“和自己谈判”这个系列里才会来讨论“给予”这个话题。

整个系列很快就要结束了,“和自己谈判”的整体思路都有一个大前提,

你应该为自己的人生,以及未来所有的谈判,和自己达成一个协议。

你已经来到“谈判思维”这个公众号里,我相信你或多或少会和我一样,希望对“谈判”这件事有一个深入的理解。

桔梗我把“谈判”看做贯穿一生的事情,它的思维方式可能和我对人生的思考方式如出一辙。

一生中我们会面临无数次谈判,而从整个人生来看,我们的人生就是唯一的一次谈判。

我们是想在每一次的谈判中都做一个“索取者”,让每个和我们打交道的人都避之不及?

还是坚持做一个“给予者”,从而在人生唯一的一次谈判中,让更多的人渴望和我们成为伙伴?

我不知道你的选择是什么,而我自己的选择则很清楚。

那么,当你是一名具体的采购经理,代表公司去和供应商做一次具体的谈判,你该是“索取者”还是“给予者”?

这取决于你站在哪一个立场来看待这件事。

如果你就是站在自己的业绩考核指标上,那么一个“索取者”的风格无可厚非;

如果你站在一个公司的全盘利益考虑上,可能“给予者”的风格会让公司在未来获得更多的认可和合作机会。

综上,见仁见智。

5 小结

其实,“无私”也是存在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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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谈判思维”!

“谈判者的取舍 第十篇” 待续

--- 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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