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将调整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蜀南在线来自自贡新闻网消息:7月15日,记者从自贡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资源节约,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作用,自贡市将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据介绍,调整后的每立方米生活取水地表水为0.08元,地下水为0.18元;工业取水地表水为0.10元,地下水为0.21元。
此外,从2015年12月1日起,将再次调整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生活取水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0.10元和0.20元;工业取水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0.11元和0.23元。
自贡将调整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