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招方案发布!招生计划表及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分配表→

7月3日

海口市2025年中等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其中,海口市2025年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表

出炉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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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海口市中招工作有哪些要求?

工作时间如何安排?

填报志愿、录取批次有何注意事项?

根据方案

今年海口中招填报志愿

从7月6日至18日12时进行

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

01 考后知分 网上分三次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知排位、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7月6日-18日中午12:00填报。在此期间,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其中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和排位。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7月27日-28日中午12:00。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填报时间为8月6日-7日中午12:00。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

02 共设4个录取批次 第一批可填报3类志愿

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提前批: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的公办高中学校实验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但在填报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2个指标到校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第二批: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第二批次未录取完的剩余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统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统招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中统招生、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

03 严格限制跨市县招生

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有关省直高校附属中学(以下简称省属中学)、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以下简称“国际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和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可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属地范围内招生。

除公费生计划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其他计划原则上不跨市县招生。

04 严格区分考生学籍和就读年限条件

全省普通高中学校除国际班招生计划外,招收对象均为在我省(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或该市县(面向本市县招生的计划)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2年的考生。

省属中学分配到市县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2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3年学籍且就读满3年的应届生。

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全职引进在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E类及以上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具有我省户籍并在我省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1年的,纳入本市普通高中学校统招计划招生范围。

学籍和就读年限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统招生录取分数线。

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如果选择以户籍地报考户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含户籍所在地的省属中学,但海南省国兴中学除外)列入报考学校单列计划招收对象范围。如果以户籍地报考海南省国兴中学,则和以学籍地报考该校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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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2025年中招10所重点高中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7月3日,海口市2025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正式发布。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5年海口市公办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招生计划的比例为50%。今年海口市10所省一级学校向全市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10所学校分别是:海南侨中、海口一中、海口实验中学、海口琼山中学、海口四中、北师大海口附校、海口二中、海南中学、海师附中、省农垦中学。

指标分配范围为海口市所有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初中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中的初中部),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并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合法权益。

“指标到校”分配规则为:以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中符合指标到校分配资格人数占全市符合分配资格总人数的比例为分配系数,乘以“省一级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数(四舍五入);如有计划剩余,则把所有“四舍”的学校按照原分配数值(带小数点)由大到小排序,优先在乡镇学校依次增加一个计划,直至剩余计划用完;如计划不足,则把所有“五入”的学校按照原分配数值(带小数点)由小到大排序,依次核减一个计划,直至不足部分归零。

省属中学分配到海口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其用于“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该“指标到校”计划由海口市教育局纳入本市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中合理分配,分配方案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实施。

“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计划录取完成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为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剩余的指标将予以收回,用于按普通高中招录原则,统一招录本市区域内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上线考生,录满为止。

此外,今年,海口市34所普通高中学校预计将招收21943名高中生。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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