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评丨安全监管不能放过任何细小环节

8月29日9时40分左右,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成立了重大事故抢险救援组,组织消防、公安、应急、卫生及相关救援队伍840余人,全力以赴赶时间、抢生命,展开救援。
与此同时,应急管理部已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对山西襄汾县饭店坍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山西省山西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林武对此做出批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进行救援,并指派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胡玉亭,山西省副省长贺天才赶赴一线,指挥抢险救援。山西省还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本起事故,彻底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目前救援工作还在紧张进行中
遗憾的是,截至8月30日凌晨1时30分,已救出48人,其中20人遇难,21人轻伤(有2人经简单治疗已回家),7人重伤。重伤者均得到有效救治,无生命危险。
应该说,有关方面迅疾采取措施把本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尽可能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等的措施,还是有力到位的。但更应该反省深思的是,在有关方面三令五申抓紧生产安全、经营安全的同时,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本不该发生的低级悲剧?
据悉,此次当事饭店悲剧发生时,当时有民众在此办寿宴,人员较多,房屋大厅屋顶突发坍塌。这样的悲剧发生,显然与当事饭店房屋老化、经营者没有完全履行经营安全、尤其是房屋结构安全责任,有着某种内在联系。也正因为如此,有关方面必须对当事饭店经营者的经营安全责任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问题是,除了这些经营者责任之外,我们还应该思考的是监督管理责任履如何?
综合有关方面消息,有媒体报道,有当地村民或知情人士介绍,出事的饭店是个体经营,已经持续10多年,建筑总共只有三层,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上一层建筑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面的为新建筑,后面的为老建筑、为预制板结构,地上二楼为后续建的钢构瓦结构,地下一层为后来挖建。
如果这些情况属实,这些不断的加盖房屋、挖地下室等行为,有没有可能导致饭店原有结构被损坏,进而可能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就不得不追问,当地的安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的日常、年度监督检查是如进行的,相关的监督职责是如何体现的?就现有信息看,当地饭店尤其是偏远农村经营安全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甚至缺失等,无疑是这一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事件发生的极有可能最大根因,不能不深入调查细究。
概而言之,针对此次严重事故,当时经营者的安全责任当然需要深查细究,但同时也不能松劲和手软的是,要针对当地相关部门等的生产经营安全或移风易俗劝导不及时不到位等责任,同步进行深入查究,给逝者一个安慰,给社会一个明白,给相关监管者一个教训,从而激发相关管理责任意识,用及时严格到位的监管,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 (作者: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