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女生和前男友同居过两年彩礼只给6万吗?女生同居史很重要吗
我一闺蜜,前几天正准备和男朋友订婚,结果因为彩礼这事闹得不欢而散!
原因是这两天去做婚前检查,然后检查结果是有过堕胎史,她对象当时看到这个结果,如晴天霹雳不敢相信,非常生气的质问我闺蜜,我闺蜜当时也只好跟他坦白了!
原来我闺蜜今年25岁了,以前谈过一个对象同居过两年,但是由于男方家庭条件比较优秀又是独苗,男方父母觉得我闺蜜配不上他儿子,一直不同意。最后无奈分手,然后去相亲市场相亲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双方比较合得来都很喜欢彼此,就在一起了!他这个对象现在是在一家公司负责软件开发的,一个月工资有两万多,家里也帮他在市区贷款买了一套房,有个妹妹,家庭条件也算不错!谈了一年多了。然后就准备订婚了!
这本来是喜结连理的一件好事的,谁知道男方竟然非要抓住同居过流产这个事不放,本来说好的18万的彩礼只肯给6万而且房产不写女方名字,这要求未免太过分了吧,提这样的要求太伤女方的自尊心了吧?哪个女生没有同居过?同居过也是因为当时在一起的时候彼此相爱的啊,不如果不是因为相爱会和前男友同居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史的啊,退一万步来讲即使同居了。那也分手了啊,又没有藕断丝连,而且我闺蜜现在爱的是现在的男朋友啊!她心里只爱着现在的男朋友了,过去的事难道不应该翻篇了吗?为什么男的非要揪着同居流产这事不放?爱不是要包容理解的吗?既然爱她为什么不能接受她的过往?试问6万的彩礼房子还不加名字,女方父母在当地怎么抬得起头?要多考虑下女方的感受呀?不能这么自私的好吧!难道在一起了这么久非要因为这个事而闹的不欢而散?我真的很不理解,男的未免太过心胸狭窄了!
现在我闺蜜整日以泪洗面,很委屈,不知道该怎么办!嫁过去吧才给6万彩礼父母在亲朋好友面前都抬不起头,不嫁吧又她又很爱她这个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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