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条英机等七犯绞刑,东京审判为何是六比五的投票结果险胜

梅汝璈是著名的东京大审判中,12名主审法官中惟一的一名中国法官,据他后来回忆,在对东条英机等7名日本甲级战犯判处绞刑判决的时候,法官们是以投票的方式决定的。而最终的投票结果,竟然是以6比5 险胜。这投赞成票的除了中国梅汝璈之外,其余5票是谁投的,由于所有法官宣过誓,而且没有文字记录,没有摄影与拍照,这就成了一个永久的秘密。

这此法官分别来自澳大利亚,是法官团主席,中国,加拿大,法国,印度,荷兰,新西兰,菲律宾,英国,美国和苏联这11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胜利的同盟国,大家有兴趣的可以猜一猜。

(上图为中国法官梅汝璈)

而被判处绞刑的7名日本甲级战犯是东条英机,陆军大将,日本前关东远征军指挥官、前陆军大臣、前首相,他曾经在获刑前自杀未遂;板垣征四郎,陆军大将,日本陆军大臣、前关东军参谋长、前中国派遣军参谋长;木村兵太郎,陆军大将,前驻缅甸日军总司令;土肥原贤二,陆军大将,特务、日本陆军参谋本部军官;广田弘毅,男爵,日本前首相。东京审判被绞死的唯一文官战犯;松井石根,陆军大将,日本前华中派遣军总司令;武藤章,陆军中将,日本前第十四师团参谋长、前陆军省军务局局长;这7名甲级战犯是以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而被判决绞刑的。他们于1948年12月23日在日本池袋的巣鸭监狱执行死刑。

东京大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溥仪连续出庭8天,创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单人作证时间最长的纪录。整个审判耗资750万美元。光是判决书就长达1231页,整整宣读了8天。判决书是明确指出,日本的内外政策在1928年至1945年期间,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

中国古代名篇《千字文》有言“祸因恶积”,意即灾祸全因恶累积。东京大审判包括上述7名被处以绞刑的甲级战犯,共有28名被告。他们连同此后的日本战犯有下列几种结局:一是绞刑,如东条英机等人。二是枪决,如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日军第6师师长谷寿夫就被绑赴中华门执行枪决。三是自杀:一类是战败时自杀的,像陆军大臣阿南惟几、东部军管区司令官田中静一等。另一类自杀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布为甲级战犯嫌疑人以后自杀,这种就纯粹是“畏罪”的逃避行为。

四是病死:如东京大审判中的被告日本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五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六是“无罪释放”、被赦免。由于蒋介石、何应钦等人出于利用日军力量进行反共内战的考虑,对侵华日军战争罪犯的审判竭力施加影响,中国军事法庭对很多战犯从轻从宽处理,甚至免于追究罪责。如日本在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于1949年1月被南京法庭宣判“无罪”而释放回国。七是东山再起。由于美国在战略政策上出现转变,盟军的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出的所谓“战犯假释”的指令,如现任日本首相安倍晋的外公岸信介等甲级战犯因此被释放和减刑,岸信介后来还居然成为了日本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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