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劳动争议,跟公司打官司耗时费力,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前段时间写了几篇关于工伤的文章,特别的涉及工伤赔偿标准的。有几个网友给我留言,说公司找借口不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为了几千块钱跟公司打官司,劳动者完全耗不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究竟要不要打官司,要怎么做才能最低成本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原因有很多,《劳动法》规定如下:(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旦发生这些争议,劳动者有哪些解决途径呢?

一、协商解决
这是发生争议后的首选解决办法,可以一直延伸至仲裁和法院诉讼阶段。仲裁委和主审法官也非常乐意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能协商解决。协商的优点对于劳动者来说,能快速地达成自己的意愿,绝大部分是经济赔偿方面的。劣势是劳动者最终所获得的经济赔偿数额基本上会少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导致这个结果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绝大部分劳动者心理压力大,不愿意为为数不多的钱跟公司花精力,耗时间。二是部分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违法成本低,掌握部分争议主要证据,有恃无恐。劳动者如何在协商过程中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个人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1、 理清争议的焦点所在,确认劳动关系还是索要劳动报酬或赔偿等;
2、 根据争议焦点,收集和整理对应的证据;
3、 根据整理好的证据,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合理计算应得金额;
4、 认为个人无法做好上述内容的,可以付费咨询专业人士。
做到上面几点,劳动者在跟用人单位协商的过程中才不至于被动,遭到用人单位的打压,基本上也能获得较为理想的协商结果。

二、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不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解决争议的法定方式,也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方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只有经过劳动仲裁之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申请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裁决期限是45天,从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如此说来,就劳动仲裁而言,时间并不算长。
劳动者根据要求向仲裁委提交申请资料,表述申请事由,列举相关证据。具体而言只是需要把上述在协商过程中的几个要求用书面文件进行展示,网上搜索,都能获得相应的模板和答案。仲裁开庭阶段,有些用人单位会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可能会虚构一些证据,劳动者无需感到意外,只需发表对该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质疑就行,仲裁员自会分辨。至于有劳动者会担心,仲裁员会因为用人单位的好处而有所偏向,这个大可不必,在法治环境日趋完善的今天,为蝇头小利枉法裁决的情景已经非常少了。相信到了劳动仲裁阶段,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维权行为会有重新的认识。此时的协商可能会较仲裁前去协商作出让步。

三、法院诉讼
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必须在收到裁决书15日之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提起诉讼,虽说法院的案件受理费用很低,但劳动者对此所花的时间和精力就要做心理准备了。法院审理劳动纠纷,如果是按照普通程序来审理的,一般需要六个月,自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按照简易程序来处理的,则需要三个月。也就是说从立案之日起,最少三个月,最多一年。这还只是一审的审理期限,一方不服判决极有可能会上诉,特别是用人单位一方。二审一般也要近三个月才能出结果。这对于劳动者来说的确会是煎熬。
到了诉讼这个阶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上不存在劳动关系,更有部分劳动者可能已经离开发生争议工作的城市,来回奔波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就审理环节来说,法院审理与之前的劳动仲裁最大的差别就是换了个环境,一样是双方举证质证。此阶段,有些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离职,辞职等争议,可能会提起反诉,并提出高额的赔偿请求,遇此情形,劳动者也不必惊慌,这极大可能只是一个诉讼策略而已。打官司主要靠证据,只要证据充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四、特别建议
发生了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是为上策,劳动仲裁是中策,法院诉讼就是不得已的下策了。劳动者理清争议焦点,整理好核心证据,结合法律条文合法计算申请数额,基本上在仲裁阶段就能解决问题。真遇到无良老板,捍卫权利,对簿公堂也是人生一大幸事。据此特别建议三点:一是当发现有可能存在劳动争议时,提前不动声色地收集各类证据,包括录音等。二是不论协商,仲裁还是诉讼,诉求尽可能合理合法,不要漫天要价。三、能花小钱咨询专业人士弄明白,就不要请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