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单位开始交社保20年办退休时社保局为啥从95年开始给我算工龄
首先企业职工参保者的工龄(也就是缴费年限),是分两部分计算的。
一部分是实际缴费年限,一部分是视同缴费年限。
但职工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产生的背景比较复杂。
主要有以下5种情况:
① 社保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② 临时工转为正式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
③ 退伍军人的视同缴费年限。
④ 下乡知青的视同缴费年限。
⑤ 合同制职工试点的视同缴费年限。
不同的参保者,会有不同情况下产生的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从文章标题表达的参保者的实际情况看:
该参保者应该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因为该参保者是90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正常情况下,该参保者的工龄,是应该从90年开始算起的。
但社保局却偏偏要从95年开始给参保者计算工龄。
从参保者的参保时间和社保局给参保者计算工龄的起始时间看,参保者都应该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且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应该是从90年开始到94年为止的。
那在读这篇文章的参保者,读到这里可能会说:
参保者明明是从90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保局为啥非要从95年开始给参保者计算工龄呢?
这不明摆着是不合理吗?
其实您说的也确实没错。
如果参保者的缴费年限,在没有其它特殊情况下,确实是应该从90年开始给参保者计算工龄,也就是缴费年限。
但社保局之所以要从95年开始给参保者计算工龄。
其原因如下:
原因就是参保者90年~94年之间的工作年限,应该是社保试点缴费的年限。
而参加社保试点缴费的参保者,虽然当时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但当时国家还未开始给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参保者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钱,全部计入到国家统筹账户里了,参保者个人缴费部分,也一并计入到国家统筹账户里了。
这样的话的,参保者在办理退休时,参保者的个人账户金额,就少了试点缴费这部分金额。
国家为了给参保者补上参保者个人账户缺失的这部分金额,于是就将参保者已经缴费,但没有个人账户的这部分工作年限,给参保者算做视同缴费年限。
那参保者可能会想:
虽然给我算了视同缴费年限,但我个人账户不还是没钱吗?我不还是亏了吗?
其实并非是参保者所想象的那样。
其实视同缴费年限,对于计算养老金待遇来说,是比实际缴费年限划算的。
因为一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参与参保者养老金待遇的两次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既参与参保者的基础养老金待遇的计算,还参加参保者的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计算。
一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就相当于两年的实际工龄。
所以社保局给参保者按视同缴费年限,给参保者计算退休养老金待遇,参保者是非常划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