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摄|两小车互不相让开“斗气车”,报警后双双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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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摄|两小车互不相让开“斗气车”,报警后双双领罚单

俗话说,别开“斗气车”,不当“路怒族”。近日,佛山市顺德区杏龙路就发生一起斗气别车事件,双方驾驶员在马路上争执无果,拨打110报警后,双双领到罚单。

事发时,佛山市顺德区公安交警大队杏坛中队接报警称,在辖区杏龙路有两车驾驶员因行车问题发生争执,报警的黄某表示自己不仅被恶意别车,还被对方驾驶员截停。交警到场后,发现情况并没有那么简单。

据了解,当天下午,黄某开车载朋友行经杏龙路时,由于赶时间,前方行驶的是一辆大货车,黄某就从快速车道变道到小型车道,并打灯示意前方驾驶白色小汽车的蔡某开快点,表示自己要超车。此时蔡某觉得,自己无端端被人闪,一气之下故意踩了刹车。就这样,两人互不相让开起了斗气车,险些酿成事故。最后,蔡某直接截停黄某的车,两人便在路上吵了起来。

由于两方相互指责对方有竞速追逐及强行别车的行为,交警遂将其带至交警中队。经查,双方司机不仅多次强行变道造成事故,还严重影响了其他正常行驶车辆的行车安全。

在事实面前,黄某和蔡某最终承认自己别车行为是故意为之的,怒气冲昏了自己的头脑。虽然两辆小汽车行为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但双方驾驶员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其予以处罚。

交警提醒,驾车行驶千万别斗气,气来气去气自己。如为了逞一时之快,把怒气转嫁到汽车上,违规行驶,故意挡道,最后不仅要面对法律的制裁,很可能还付出生命代价。

《路边摄》栏目由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联合广东交警制作推出,广大市民和车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等拍摄到各类交通事件现场,欢迎向南方+客户端报料。一旦采用,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将提供50-300元不等的报料费!(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严格保密。)

经与广东交警协商,对于市民举报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符合违法取证要求,基本信息(包括违法时间、地点、事故简要说明、原始视频等)齐备、属实,《路边摄》节目组将及时转递给相应地市交警部门进行核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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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伊纯 祁雷

【剪辑】王俊涛

【通讯员】粤交警 何海萍

【作者】 陈伊纯;王俊涛;祁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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