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医院急救人员用手铐带走后续,涉事者一辞职,一辞退。
真荒唐,医院急救人员竟然给患者戴手铐?
这起事件发生在河南省许昌禹州市。
5月16号,有网友发布视频称,禹州市中医院120急救车的医护人员当街给一名女患者戴手铐。
视频中,一名身穿裙子的年轻女子躺在一家商店门口不断挣扎并大声呼叫:“救命啊,救命啊!求求你们了!”

而她旁边几位穿白大褂的医务人员面对女子的呼救,不但无动于衷,还像抓猪一样强行把她摁倒在地。

随着女子的不断挣扎,一副冰冷手铐被几名医务人员戴到了她的双手上。此时,女子仍然躺在地上哭喊着说:“我没有病,哪有医院给人戴手铐的?”

年对质疑,禹州市中医院精神科的医务人员却辩解说:“当时女患者情绪很激动,为了避免她伤害到其他人,所以给她用了精神约束带,并不是手铐。”

这不是瞪着眼睛说瞎话吗?那明明是一副银白色的金属手铐,到她们嘴里却成了约束带?拿别人当傻子吗?
而急救医生却说,这个女人患有精神病,是她的家属打电话要求医生带走她。可是女子当时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还能自报姓名,称头脑很清醒,并向路人求救。

这条视频发出后,在网上引发了很大争议。很多网友觉得医院没有权利对患者用手铐。

由于这起事件在社会上的影响非常大,禹州市卫健委在5月17发出了通报。说女人的家属称她患有抑郁症史,还多次去医院治疗过。急救人员也是在家属同意下对女子采取强制措施的。
迫于各方面的压力,禹州市卫健委也对医护人员的不当行为做出了处理。医生谢某某被停职,工作人员高某某被开除。

大家说说,这事儿有多搞笑!当时女子的状态非常清醒,而医生又没有给女子做过任何检查,凭什么就听家属一面之词,认定她有精神问题?最主要的是他们有什么权利给患者用手铐呢?把他们停职和开除都是轻的,这样的行为应该坐牢!另外,更要追究领导的责任。没有上级部门同意,普通员工敢给患者用手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里明确规定: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人身自由是违法行为,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法律,医院是否应该对这名女子进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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