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未了|理发与洗脚
文 | 马汀
今年,我家正月十六日过元宵节,是迁就孩子们双休日都回来,也是沿袭正月十五、十六日都是节日的传统习俗,气氛自然和“十五”元宵节一样热闹火爆。
趁机,小儿子带回了理发剪刀、推子等工具,要给我理发。大儿子以自己的“专业”水平抢了先——为我理发。于是,孩子们一起议论起小时候爸爸给他们理“寸头”的情景。
那时,在农村,一是为了省钱,也是为了节省时间,我便买来一把推子,给孩子们理发。没买剪刀(也不会用剪刀),就用木梳篦着,只用推子推得上下一般齐,大约有半厘米长,所以叫“寸头”。
后来进城了,孩子们不满意理“寸头”了,就去理发店理发。但大儿子却拿家里的推子去单位(市人行)给一些老同事理发。据说还很受欢迎,一直坚持了好多年。单位每逢上街“学雷锋”,他都专门给群众理发。所以,他自赏理发水平很“专业”。
这是大儿子第一次给爸爸理发,得到全家人的赞许——真不亚于专业理发水平。儿子们表示,今后包下给爸爸理发的任务,女儿儿媳也承担给妈妈剪发,这就避免我们漫街过道去找理发店的麻烦了。儿子给老子理发,无意中增添了全家团团圆圆的氛围。
当时,我并没有多想。可是,今天看到一个儿子给老子洗脚(小学生家庭作业)的小品,引起一些联想和感慨。
给爸爸“洗脚”与“理发”,形式不同,其内涵是一致的。我的孩子们,还没有给我们洗过脚,但早着好多年,大儿媳就给我们买了电动泡脚盆,让我们养成了天天泡脚的好习惯,比偶尔洗一次脚适用多了。小儿子买了电动美腿机(按摩器),妈妈已受益数年。二儿媳买了全自动洗衣机,女儿包揽了洗衣、采购的任务……
人们常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我觉得,儿女既是爹娘的心头肉,也是老来的护身符。
作者简介:马汀,生于1933年10月,淄博市张店区人。毕业于山东师范学院(今山师大)中文系。从1960年起先后在淄博六中、十一中任语文教师。淄博市首批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先后发表教学论文、散文、诗歌等200余篇,个人先后出版散文集《杂记与漫谈》《打磨子轶事》《农民杨玉宽》《晚霞集》《牵手集》《冬天里的收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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