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已孕女子,也能领生育津贴了?生育津贴将不再需要“结婚证”
最近,我们的社保又传来新的好消息,在过去,如果女性朋友生娃,想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先提供结婚证,才能够领到生育津贴。
而前不久,国家卫健委表示,只要是履行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就应当无门槛地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不需要再提交“结婚证”等材料。

这也意味着,今后未婚女性也,同样可以领取到生育津贴,这无疑是一条非常好的消息。
要知道在过去,很多地方都表示,要想领取生育津贴,就必须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待遇的。由于这一政策的限制,导致不少未婚已孕的女性职工,明明缴纳了生育保险,却无法领取到应有的生育津贴待遇。
就比如说,前几年发生的“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2016年张女士意外怀孕,然而此时的她,刚好和男朋友分完手,面对突如其来的怀孕,张女士思考再三,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然而当她在2017年,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无法提供配偶信息和婚姻证明,所以无法领取到生育保险的待遇,虽然张女士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是一审二审都遭到败诉。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是成文法国家,在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对未婚生育的相关情况,进行法律的修订,部分地方对生育津贴领取待遇,有明确限制性政策的情况下,未婚生育的女性职工要想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确实是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现在,这一情况将得到彻底的改变,随着生育政策的不断放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文件的正式下发,未婚生育申请生育津贴,也成为有法可依的一件事。
国家卫健委表示,下一步将对部分地方要求提供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的条例规定,进行跟踪和督导,提供结婚证等材料,不再成为女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负担。
相信随着国家卫健委的这份《指导意见》的不断下发,过去各地对于未婚生育女性领取生育津贴的各种限制,也会逐渐被淘汰掉,让未婚生育的女性职工,也同样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