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幼升小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乌鲁木齐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唐红梅报道)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2024年幼升小(即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8月9日,记者从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了解到,这两天,各学校在大门口醒目位置处将公示招生公告(简章),8月15日—16日,家长根据各学校招生公告(简章)要求,完成线下材料审核。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报名工作的家长,8月17日—18日,可前往学校完成补报工作。

  此次招生范围为202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年满6周岁,具有经开区(头屯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非乌鲁木齐市户籍持有经开区(头屯河区)有效居住证明(办理时间2024年6月1日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符合学区内学校招生年龄的适龄儿童可选择次年就近入学,或由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统筹至相对就近且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学校进行报名。

  凡年满7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迟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居住证)所在社区提交延迟入学申请及佐证材料,报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同一户籍和地址,6年之内只能有1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多子女家庭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乌鲁木齐市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产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及所租房屋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唯一居住地的证明。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的,户籍中须显示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提供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唯一居住地的证明。

  4.户籍与房产同一地址,适龄儿童父母分别为户主、房主且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5.乌鲁木齐市常住户籍在2024年6月1日前迁入,按学区分配;6月1日(含6月1日)后至开学前迁入,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根据学区内学校实际招生情况,予以统筹分配。

  (二)随迁子女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打印件。

  3.如已购房,请携带房产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未购房,请携带租赁合同。

  如果家长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0991-3773072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10:30—13:30,15:3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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