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工资应该立即结清,不结清怎么办?

在公司干得好好的,公司突然说要跟咱解除劳动关系,这时候可一定要稳住,咱的合法权益得自己去守护。

首先,工资结算有明确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天,就得把咱们的工资结清。要是碰上周六日、节假日这些,最晚节后上班第一天也得把钱发下来。

要是公司以交接工作还没完成,或者其他理由拖着不发工资,还没跟你商量好,那可不行。这时候,咱就得行动起来维权了。不过,维权是有步骤的。

第一步,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别跳过这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50%-100%的赔偿金,因为没有前置投诉这个动作,直接仲裁要求赔偿金,很大可能不会被支持。大家可以带着能证明自己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去劳动监察部门说明情况,让他们帮咱们跟公司沟通,督促公司把工资发了。

第二步,如果劳动监察介入后,公司还是没在规定时间内发工资,这时候咱们就可以申请赔偿金了。按照规定,能申请在欠薪金额总数基础上50%-100%的赔偿金。要是对劳动监察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公司一直拖着不解决,就可以进入劳动仲裁环节。

到了劳动仲裁,咱们要把诉求和证据都准备好,让仲裁员清楚公司确实没按规定发工资,这样才更有可能争取到自己应得的权益。 总之,被公司辞退不可怕,只要了解这些流程,按步骤来,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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