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大跌,多人断供弃房,你却还在背负高房贷

大多数人这辈子只有买房这一次机会可以接触到如此巨额的贷款,每个月都要还钱。

高价买了房,如果房价下跌到自己不想要的地步了怎么办?月供不还了行不行?

前车之鉴 – 次贷危机

贪婪、欺诈和无知

首先美国06~08年间,房地产涨势很好。房子不断升值,很多人都看到了机会(就像16年中国全国房子疯涨一样),都去投资房地产。

银行业看好房地产市场,并且把贷款放给了信用不好、无力偿还的人,成为次级贷款。但因为房子一直在涨,所以大家都不担心还款问题。顶多还不上时,再把房子增值部分抵押给银行,拿到涨得部分的钱去还贷。这个是源头。

而美国的银行或者投资银行,平时也会把房子的抵押贷款打包成证券,放到金融市场去售卖,从而尽快的取回贷出去的钱。这种证券叫做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y)或者担保债务凭证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

把优质贷款包装出去没什么问题。但把次级贷款包装卖出去,就是把风险从银行扩大到了整个金融市场。而美国的监管评级机构也没能尽责做好评级工作,给予了这些次级贷款的证券很高的评级,从而使其能够在金融市场容易被卖出去。

证券投资机构购买MBS后,一般也会为了冲抵风险,会从类似于保险机构里购买信用违约互换CDS(Credit Default Swap)。在房贷出现违约时,投资机构收不回投资,这个机构需要赔付损失的。

说会买房的人,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次级贷款,其利率本身要比普通利率要高。而且这个利率还会变动,称为ARM(Ajustable Rate Mortgage),即前几天贷款利率还算地,过后会提高利率。

随着利率提高,很多人次级信用的人发现还不起钱了,就出现违约。

违约发生后,房屋被银行收回,进行拍卖 --> 大量违约,大量拍卖,导致房子价格降低 --> 房价继续降低,很多人发现房子价格已经不能抵扣贷款了,拿着房子相当于负资产了。就出现更大量的抛售、违约。

大量违约,银行、投资机构(包括境外的机构)发现收不回贷款,而CDS也没有能力应对大量的赔付,导致银行、投资机构、保险机构都出现资金困难,倒闭,引发了全球危机。

如上的各种金融产品,都是华尔街金融家制造出来的。一方面为企业发展带来了大量资金,但因为很多的炒作导致很多泡沫,一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泡沫破碎,一片狼藉。

我国21城发布限跌令

因此,我国坚决抵制降价抛售行为,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销售,或降幅不得高于备案价格的10%

不还月供,被银行强制法拍了怎么办?

很多人买房的时候觉得,只要房产证上写过自己的名字,那自己就占了完全的主动权,什么都不用怕了。就算还欠银行贷款,也不用怕。只要自己住在房子里面,死皮赖脸的不搬走,银行就拿自己没辙。

有人说,找亲戚随便签个租房协议,直接写20年,利用法律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款,强制霸占房子,不管谁拍下了这套房,敢上门收房就直接打走。一分钱不给银行,直接断供,自己还能拥有这套房子,简直就是美滋滋。

《民法典》规定: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有了法律依据就能赖着不走?

装成弱势群体,银行确实拿你没辙,你确实可以住在房子里赖着不走。但我劝你不要这么做。

因为银行走流程后肯定是要把你这套房挂在法拍网上进行拍卖,而有意竞买者都会去实地查看房屋情况。恶劣对待和驱赶上门看房的竞买者只会带来一个结果,那就是没人愿意买这套房子。

一拍按市场评估价的7~8折,没人买直接进入二拍。二拍在一拍的价格基础上,再打8折,也就是56折到64折之间。

还卖不掉,那就价格再低点,议个价,走变卖流程。还卖不掉,那就修改下市场评估价,把流程再来一遍。

只要利润足够大

只要价格足够便宜,中间的巨大差价肯定会引来一些“有本事”的人购买。利润越大,吸引来的人“本事”越大。

碰到这么凶的人住在里面,一般人是不敢碰的,敢碰的都是“有把握”的。只要有足够的利润,你再凶,都会有比你更凶的人出现。

最后的结果就是,房子,被 “有本事”的买家收走,拍卖成交价格此时也已降至最低,自己的合法财产凭空蒸发好几成。

而且,这律师费不是你出钱请来律师保护你的,而是银行请来起诉你的,但费用全部由你负责。

“老赖”的哪些财产可以被执行?

动产:除了汽车,家具、电器等等,都可以卖钱的;

不动产:房子、店铺、具有使用权的土地等等;

股权:公司的股票、权证、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

无形资产: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等;当然还有债权、其他应收账款还有现金。

金融资产: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执行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措施。

失信人限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限制老赖的措施,总结如下: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退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退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11、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12、任职资格限制;

13、限制如下高消费: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4、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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