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到底是为还是不为?为:引火上身,不为:凸显道德情操
男子强奸,
并且杀害亲嫂子出狱之后,
又刺杀见义勇为的村民。
今天,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法院二审开庭审理田某明强奸杀人案。
田某明1996年,
强奸嫂子赵某某并杀人未遂。
判刑九年,
2002年出狱之后泄愤,
持刀刺死见有为的村民刘某某,
并致赵某某轻伤,
潜逃20年之后落网。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死缓。
田某民不服上诉。
被害人刘某某的儿子对此表示,
自己将参与二审旁听。
他强调,
父亲是因见义勇为而牺牲,
希望得到公正判决,
不然我真的想不明白见义勇为到底应该为还是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