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到底是为还是不为?为:引火上身,不为:凸显道德情操

男子强奸,

并且杀害亲嫂子出狱之后,

刺杀见义勇为的村民

今天,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法院二审开庭审理田某明强奸杀人案。

田某明1996年,

强奸嫂子赵某某并杀人未遂。

判刑九年,

2002年出狱之后泄愤,

持刀刺死见有为的村民刘某某,

并致赵某某轻伤,

潜逃20年之后落网。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死缓。

田某民不服上诉。

被害人刘某某的儿子对此表示,

自己将参与二审旁听。

他强调,

父亲是因见义勇为而牺牲,

希望得到公正判决,

不然我真的想不明白见义勇为到底应该为还是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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