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事件发生后幸存者的心理反应及心理援助

今年暑假,有关孩子溺水的新闻时有发生, 7月24日下午14时许,赣县三名初中男生结伴,到茅店镇义源村贡江游泳,两名学生不幸溺亡。7月23日晚22时许,玉山县冰溪镇六亩村的金交水库发生学生溺水失踪事件,一名15岁少年被打捞上来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孩子的外婆向队员们哭诉,遇难的外孙三岁时父亲就离开了人世,与母亲相依为命,他从小就聪明懂事,学习也很刻苦,不想一场飞来横祸,毁掉了一切。

当重大不幸事件发生后,会对家长及幸存玩伴心理产生严重的影响。首先,亲人的死亡从关系层面来说是一种重大的创伤性丧失,创伤性丧失发生后个体的心理反应主要有:内疚感,面对亲人突然离开,幸存者在无法接受事实的同时,会联想起许多以往生活中自己没有好好对待、照顾亲人的往事从而更加觉得自己对不起逝者,让自己陷入内疚的自我折磨之中。“如果当时我……,逝者就不会……”似乎是自己的错误导致了亲人的死亡。失控感,丧失导致丧失客体与当事人联系中断,即日常生活陪伴的中断和心理依恋关系的中断。尤其在意外、被动丧失发生后,当事人心理将体验到强烈的失控感和无力感。孤独感,亲人离去会导致当事人将原本投注于外部(丧失客体) 的情感因无处投放而收回,失去希望的丧失会导致当事人出现强烈的挫败感,将会使事人心理封闭,孤寂倍增。

创伤性丧失发生后哀伤辅导是个体从丧失中恢复过来的有利促进措施,哀伤辅导的目标是协助当事人在恰当的时间内以恰当的方式引发正常的哀伤,让当事人体验失落感,正确处理已表达或潜在的情感,克服失落后再适应过程中的障碍,以健康的方式坦然的将情感投注在新关系里,逐渐地修复内部和社会环境中的自我。辅导过程和任务包括:接受丧失,经历悲伤的痛苦,重新适应环境和自我世界,将情绪活力重新投入其他关系和事业上。当事人接受丧失事实,体认丧失情绪,重新调整自己适应环境和自我世界后,应将情绪活力重新投入到其他关系和事业上。真正完成哀伤过程的当事人对生活应重新充满希望、用心构建自我世界、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中级心理治疗师 刘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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