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全国首个省份全面暂停招投标“评定分离”模式推进?

作品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招投标领域“评定分离”模式推进的地方越来越多,规定也五花八门。10月17日,招标投标领域“评定分离”出了一个大新闻。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发文,因政策原因,立即暂停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文件。而该文件开始施行的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为何只执行了一个半月就被叫暂停?

笔者对于河北省暂停执行招投标“评定分离”模式,感到很诧异,毕竟是全面暂停,而不是某些项目暂停“评定分离”。经过对之前执行的《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文件,经过审阅,又感到是属于矫枉过正,需要暂停以对文件有些条款进行修正。

笔者认为原文件存在极大的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规定,可能是这次河北省暂停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原因。

原文件对适用“评定分离”的范围规定: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投标。这是全国范围各地政府已经出台“评定分离”强制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已经将所有类型、所有领域的项目一揽子全部纳入,是全国所有地方政府中最激进的规定。

为什么说河北省之前文件大范围扩大适用“评定分离”的规定涉嫌违法违规,读者可以参照阅读笔者之前对“评定分离”模式的观察和分析。第一篇是7月14日发表的文章:最全观察|招标投标领域“评定分离”存在问题和建设性意见-今日头条,主要对比和分析了各个地方对“评定分离”模式的相关规定,以及从法律法规和现实层面等多视角的分析文章。第二篇是7月28日发表的文章:警惕|招投标领域评定分离使用范围扩大化和强制性规定涉嫌违法-今日头条,主要是分析有些地方政府强制规定大多数项目必须采用“评定分离”,其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

结语:招投标领域推广“评定分离”模式,在上位法还未修订的情况下,可以探索,可以总结经验和做法,但也要总结有哪些弊端和破坏力。作为泛工程领域的从业者和观察者,一贯呼吁各个地方政府要有大局意识,要有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意识,真正不要为了地方私利、地方领导政绩,而人为构筑区域壁垒、行业壁垒,阻碍真正市场经济大循环。

方向错了是要付出代价的,有的时候是不可承受的代价;脚踏实地的进行创新改革,求真务实的工作推进,是事情成功的关键!




只分享有价值有观点的文章,喜欢的亲请点关注、收藏哦!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