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出台内江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为更好促进内江城区公办幼儿园健康发展,近日,我委与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从2015年秋季起调整内江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此次调整主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公办幼儿园实行“工资全保、公用适量、收费补充”的思路, 结合内江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水平的现状进行的一次调整。

具体调整标准是:每生每月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由现行260元调整为36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由现行230元调整为330元、一般幼儿园由现行200元调整为300元。学前班按不超过一般幼儿园的标准进行收费。标准要求,公办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和经批准或备案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一切费用。不得在保教费以外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建园费、捐资助学等费用。

从此次内江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执行的情况看,整体反应良好,没有不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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