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野生动物—赤狐

乌兰县公安局自推行生态警长制以来,警长与林长共同发力,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及时救助受伤、迷途野生动物,有效减少了野生动物死亡。

8月12日,乌兰县公安局茶卡派出所民警接到游客报警称:在前往天空一号景区路上,发现一只受伤的狐狸。民警接警后立即出发前往现场查找,现场未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之后有游客在盐湖路达布逊淖尔风情园附近草地发现一只受伤狐狸,后将其带至派出所,经民警检查辨认确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赤狐,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后发现腿部有外伤,随即将其送至茶卡镇林业管护站救助治疗,待后期具备放生条件时放归野外。

下一步,森警大队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用“警察蓝”守护好“生态绿”,共同参与和关爱辖区野生动植物,守护生态平衡。

图文供稿 | 森林警察大队

校 稿 | 包喜刚

审 核 | 李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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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野生动物—赤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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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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