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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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说明

本文依据

(1)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21年1月18日:《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2)赔偿项目计算基数

2023年1月19日: 《2022年湖南省民生调查情况》;

2023年3月23日:《湖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湖南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扶养费,已实行城乡统一标准,均按照上一年度城镇标准计算

计费要点:

1、留存事故发生后的一切计费票据

2、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以下内容:

(1)伤残等级并转化伤残系数

(2)医疗期

(3)护理期

(4)误工期

(5)后续治疗费用、康复费用(此处应注意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计为两项费用)

一、直接凭票据明确的费用类型

(1)医疗费

(2)鉴定费

(3)财产损失

二、误工费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其从事行业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期一般由司法鉴定确定,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运输行业人员,误工期4个月,则计为

97091元÷365×120=31920.3元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2021年度湖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业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333元/年计算。

护理期一般由司法鉴定确定

50,333元/年÷365天×司法鉴定确定的护理天数

四、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例如62周岁十级伤残,则其残疾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按照湖南省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01元/年计为

47301元×(20-2)×10%=85141.8元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9580元/年,故应当按照此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扶养人有数人的,应仅计算案涉当事人的份额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例如被扶养人62岁,扶养人3名,十级伤残

29580元×18÷3×伤残系数=17748元

六、后续治疗费

司法鉴定予以明确或参照医嘱营养费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暂定营养费一般不超过50元/天

营养期一般由司法鉴定确定

60×50元/天=3000元

七、交通费

市内20元/天

20元/天×17天=340元

市外:消费凭证

陪同治疗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八、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出差补助,住院天数以办理出院手续时的出院记录为准

100元/天×17天=340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器具配置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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