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车辆推定全损,为何不能顺利拿到理赔金?
□顶端新闻记者 张艳艳
“我是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购买的车损险,因为车辆在郑州被淹,经过保险公司协调,由郑州中心支公司负责本次理赔事项。理赔过程中,郑州中心支公司却要我和第三方拍卖公司单独签协议,我的权益谁来保护?” 8月5日,车主张先生向顶端帮办反映,前几日郑州暴雨期间,车库积水倒灌,自己车辆被淹没并浸泡多天。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车辆已拖至保全中心等待理赔。

据了解,张先生通过正规渠道在阳光保险公司购买了车损险,“我是他们的老客户了,从2013年就开始购买阳光财险”。针对这次涉水车理赔问题,双方产生了分歧:阳光保险工作人员称,公司没有拍卖权,按照合同要求,张先生需要首先与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拍卖公司签订协议,然后结算90%的理赔款,剩余10%作为拍卖后的过户保证金;车辆流转或是拍卖,自与第三方签订协议之日起,90天后结清剩余理赔金。

张先生表示,其对协议内容的合理性有疑问:“协议内容与阳光保险没有任何关系,我是在阳光保险买的财险,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在其中起到监管职责?谁来保护车辆以及各项重要证件的安全?”
根据涉水车受损程度,张先生的车已经按保额推定全损,理赔金额9万元左右。通过顶端帮办记者调解,阳光保险公司愿意与车主签订补充协议,以保证车辆及行车证、登记证书等证件安全,确保理赔金不受到第三方公司的影响。

张先生与保险公司补充协议的部分内容
次日,张先生向记者回复称,已经拿到了首批理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