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品官员俸禄吃不饱?这四个真相导致在明朝做官如坐牢


为官这件事历来都是值得骄傲的,并且在任何年代都是铁饭碗,


但是在明朝朱元璋掌政期间,当官却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了,


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主要源于朱元璋所制定下的一系列严苛残酷的管理制度。


01 考试太难,普通人报国无门



对于普通人来说做官是非常难的,需要经历一系列的选拔考试,也就是通常说的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并非自明朝而起,却在明朝发扬光大,当时的考试分为三级,


第一级是在州县范围内举行的“院试”,考试合格的人就是我们熟悉的“秀才”;


第二级是省一级的“乡试”,这里考试合格的就是“举人”;


第三级是全国性统考“会试”,通过会试的人还要经历“殿试”,合格者称“进士”。


那些历经艰难最终获“进士”称号的人,只有一甲的状元、榜眼和探花可直接入翰林院就职,


二甲和三甲的进士得到的官职也仅可能是一个八品的县丞,还远远比不上正七品的县太爷。


而省一级的举人们想要混个官职,就更是难上加难。


退一步讲,即使他们做了官,却发现每天可能连饭都吃不饱。


02 俸禄太少,官员们穷困潦倒



清修《明史》记载:“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朱元璋给明朝官吏规定的俸禄堪称可怜,


在当时,一品大员的俸禄是一千零四十四石米,按照官品依次递减,


正七品知县一年的俸禄只有九十石米,平均每月只7.5石,折合成银两还不足4两。


就这些除了养活老婆孩子外,还要有厨师、师爷、长随等等一班人,还要迎来送往、人际社交,俸禄远远不够。


明朝大清官海瑞,每月就指望那点俸禄过日子,穷的叮当响,


即便升任二品的南京右都御史后,家里也请不起仆人,任何事都要自己动手,


并且饭食不饱,导致长期营养不良,死后连棺材也买不起,出殡的钱还是大家凑出来的。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官员开始利用职务便利寻求灰色收入,


不巧的是,朱元璋为遏制腐败制定了堪称史上最严法令:贪污六十两以上银子(约合四万多元人民币)者,立杀!以至于明朝开国以来,因贪污被杀的官员就有几万人。


03任务过重,几乎全年不休息



建国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从巩固政权、强化皇权出发,对官员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变革。


为了使官员能够工作更有效率,及时准确地执行统治集团的意图,明朝官员的休假制度应运而生。


为了便于说明这种制度的严苛性,我们先来纵向对比一下。


从汉朝开始,实行的休假制度是五天一休;


到了隋唐,改为十天一休,逢新年、皇帝生日等重大节日,会准予七天假;


到了宋朝,假期减少,但每年几十天也是有的;


及至元朝,每年就只剩十几天的假;


而在朱元璋手里,休假制度就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一年休息三天,分别是过年、冬至及朱元璋的生日。


而在这样的休假制度下,也凸显了一系列的问题,朱元璋和官员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深。


于是后来规定了从每年的十二月起放一个月的假,才稍平息官员间的怨言和不满。


04一官定罪,众多官员跟着陪葬



明朝建国初期,明太祖朱元璋为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


制造了四大屠杀案件: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和蓝玉案。


在这四大案办理过程中,分别牵扯出无数的官员,


有罪的、没罪的,有功的、有过的,贪污的、清廉的,被杀害的官员以万计,


胡惟庸案杀三万余人,空印案杀数千人,郭桓案杀三万余人,蓝玉案杀一万五千余人,再加上查处贪污受贿杀害几万人,


算下来自胡惟庸案开始至蓝玉案结束的13年间,明朝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任满,因为大多被中途杀掉了。



应该说,尽管被杀的官员确实有部分论罪当诛,但朱元璋制定的一些政策、及其执行过程也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比如给官员的待遇过低、肃贪手法过于急躁,忌惮功臣、巩固江山而大肆屠杀有功之臣,幼时被官员克扣赈灾粮导致的对官员不信任等等,都是导致明朝初期当官异常艰难的重要原因,

而朱元璋的这些制度,不仅没有起到他预想中的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文帝时期无将可用的尴尬局面,导致燕王朱棣谋反成功,也是尝到了朱元璋错误治国路线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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