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在医院该不该使用优待证?需区分三种情况
在医院该不该使用退役军人优待证?亮优待证是与民争利吗?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退役军人在交通、旅游、就医就方面享有减免、优先等服务。我觉得退役军人在就医时还是该慎重使用,除以下三种外,最好别用。

一是在部队医院就诊时可用。据我所知,全军不少医院明确了现役、退役军人及军属优先挂号、优先就诊等,有条件的医院还专门为他们设定了为兵服务窗口。广大退役军人可凭优待证走绿色通道挂号就诊。
二是地方优抚医院。地方有的医院明确了现役、退役军人就医绿色通道,专门设立了现役、退役军人优先窗口。这种情况下,大家亮证凭先后顺序在优待窗口排队办理即可。
三是没有设立专门窗口。有的医院服务窗口标识了军人、退役军人优先字样,但未划分专门优先窗口,这样的情况下就要慎用。若自己无大病、急病,队伍中老幼病残排队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亮证,与百姓一起排队就诊,不要搞特殊化。

至于没有打出优先字样的医院,退役军人更不要亮证,以普通人的心态正常排队就医,避免引起与民争利、惹来群众不满的负面效应。
大家觉得我说得有无道理,谈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