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哲思之二十八:人格、人性与意识


1.人格与人性

一般的人往往认为人格与人性的问题是心理学家或哲学家的问题,与自己无关,想得那么多干嘛?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忽视了一个事实:你五尺之躯散发出人性的气味,你举手投足言谈行止展示出你的人格特征,这决定了你在社交场合受欢迎或者遭排斥的程度。人是有气场的,人的气场是由人性气味和人格魅力结合形成的。因此,人格与人性,在实质上,并不是学术的问题,而是现实人生的实际问题。人们只有对人格与人性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更好地理解自己和理解他人,也才能更好地与他人和谐相处、互动交往。

人是什么?一个完整的人的概念一定包含人的共性(共相)和个性(殊相)的统一性。

人的共性是所有的人,不论种群、民族、肤色、性别、年龄等等,共同具有的属性,这些人所共有的属性就是普遍的人性,具体表现为:人的动物性(物性)、人的社会性(德性)以及人的创造性(神性),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人的社会性(德性),一方面人的德性是人与动物根本区别的表征,另一方面人是社会文化的产物,德性无不携带特定社会文化的印记。

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人的共性(即人性)不难理解。我要吃得好、穿得好,睡舒服的大床;他人也想要吃得好、穿得好,睡舒服的大床。我想要过幸福的生活,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他人也想要过幸福的生活,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同样,如果我失去了我所拥有的珍贵的东西,我就会心疼不已;或者如果我失去了至亲的人,我就会悲伤断肠。人同此心,推己及人,概无例外。人人都希望健康快乐,人人都厌离疾病、恐惧死亡。这就是普遍的人性,或者换句话说,只要是人必然具有作为物种的人的类的本质属性。正因为承认人性的存在,所以举世公认一条伦理黄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与人性相对而言,人格就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概念,对人格的界定就有一百多种,理解人格概念之难,可见一斑。然而要获得有关人的完整的概念,人格这道坎是非得跨过去不可的。虽然人格概念复杂,但是我们不妨暂且搁置诸多的人格理论,做简单化的处理,从常识(common sense)开始。

人的个性是一个人所独有、与他人相区别的属性,就广义的个性而言,它包括一个人与他人相区别的所有特征,如性别、外貌、身材、言谈举止等等;就狭义而言,剔除生理性的特征后,个性就是指个人内在的心理特征和外显的精神风貌,这些个人内在的心理特征和外显的精神风貌就是人格(personality)。个性就是人格,人格就是个性。在英语中,个性和人格都是一个词:personality;在汉语中,个性和人格是两张不同的“脸”,但是当我们把这两个“长相”不同的词语重新排列,就读成:个人性格。这看似是一个有趣的文字游戏,但文字游戏背后有值得玩味的意趣。

如上文所言,人人都想要吃得好、穿得好;人人都想要过幸福的生活,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问题是吃什么、穿什么,什么样的生活是幸福的生活,在人与人之间答案是千差万别的。因此,人格这一概念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个人所具有的、与他人相区别的特性,这一特性在人际互动中呈现出差异性。

人与人真的是千差万别: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或一肚子坏水,投机取巧;或直筒子,想啥说啥;或城府深,虚情假意;或大大咧咧,凡事不挂心;或小鸡肚肠,九曲十八弯;或坦诚相见;或笑里藏刀;或慷慨大方;或吝啬猥琐;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人的行为表现存在如此大的差异,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心理学家们分别从遗传、环境、生理、认知等等不同的角度建立了众多的动机理论,试图解释隐藏在人的行为背后的动机。然而正如Jerry M. Burger所说的,如此众多的理论都不过是《盲人摸象》故事的当代翻版。Jerry M. Burger指出:

近年来,心理学者逐渐认识到,文化在理解人格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越来越多人格心理学者发现,作为我们描述和研究人格方法之基础的那些观点,并不能应用于不同文化的人们(Church,1987;Kitayama,& Markus,1994)。这不仅仅是因为,不同文化中的不同经验影响着人格发展,更重要的是,心理学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人格是存在于文化背景中的。[1]

从文化的维度来解读人格,将会展现出一片全新的视野。人格是在文化环境中发展的,或者说,文化形塑人格。心理学家认为环境影响人格,这话没错,这句话中的环境只能是指文化环境才具有意义;而人凭借语言建构自身的人格,创造社会文化,改造自然环境,反过来又促进了人格的发展。

2.人格与意识

根据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人格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构成的统一体,其中,本我是生命的根基,也是自我的土壤;自我是社会场合从不缺席的人格的执行者,是人格的核心。认识自我,自知则明。只有看清了自我、理解了自我的本质,才能明白“我是谁”。

如果我们把研究对象人格的核心——自我(当然也包括正在思考的笔者的自我)——解剖开来,就像医学家解剖人体一样,结果肯定是一无所得;如果我们把人当作观察的对象,把自己当作研究的对象,不设任何前提地反观自我,客观冷静地内省思考,那么就会发现:自我只是一系列的意念组成的矩阵,人的行为背后总有一个激活的意念与之对应。一个激活的意念是处于工作状态的意念,其他意念处于休眠状态。在这一意念矩阵中,少数意念在工作第一线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考验后,“被提拔”晋级,在意念矩阵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称之为“主要意念”,又称之为“信念”;信念具有高度活跃性,有些信念固化为观念,其中最重要的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观念承担起对意念矩阵的统领、调节和规约的职能。自我只是一系列的意念组成的矩阵,意念矩阵的表达式是:观念﹥信念﹥意念→行动。由此可见,自我不是纯粹单一的自我,而是意念矩阵中活性意念的我,事实上,并不存在纯粹单一的我——释迦摩尼佛说无我,可谓真理。

贾安·瓦西纳(Jaan Valsiner)在Beyond the Mind一书中写道:“它(自我)是一个真实的心理构造(Slunecko,2002),是由投射的不真实材料(对世界的预期性曲解)创造出来的。所以自我是人的一个虚幻的纪实!”[2]可见这个“自我”是幻化出来的假我,这个妄想的假我“从始洎终,念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性心失真,认物为己,轮回是中,自取流转”(《楞严经》)。

Don Bannister和Fay Fransella指出:

也许有一种构念的自我有别于在其他构念维度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元素的自我。这种构念的自我可能是那种直觉上的“我性”或渗透在我们所有的生活中的意识。“元素的自我”是在特定的语境中我们和他人相区别的一系列具体的特性——这个“自我”是一个位于多个维度某处的基准点。[3]

由上述引文可知,有两个自我,一个是构念(等同于意念)的自我,一个是元素的自我。这两种自我在通常情况下会和平相处,在另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会发生冲突,后者使自我陷入内心矛盾状态,自我矛盾冲突的极端化就会导致人格的分裂。处在内心矛盾冲突状态中,尤其需要构念自我的清醒和明智。一个健全的心智的典型特征就是意念矩阵的分层化——统领层(构念的自我)和操作层(元素的自我)的分离,并且各司其职,协同工作。

黑格尔认为:“自我,即意识的主体,是思维。”[4]思维(或思想)是接连相续、“前仆后继”的意念活动,意念活动可以描述为:意念矩阵中第一个意念激活后,后续轮番激活一个个意念,就好比舞台上众多舞蹈演员从聚光灯下依次列队而过。当然也有聚光灯熄灯舞台一片黑暗的时候——思维被卡了。

至此,我们获得了这样的认知:自我具有双重的特性,它既是人格的执行者,同时又是意识的主体。再深入思考会发现:其实这一双重性不过是理论家借助语言,分别建立了心理学的 “人格执行者说”和哲学的“意识主体说”,对于活生生的人来说,这两个自我并不是真实的分立的存在。人格与意识原本一体,内隐的是意识,外显的是人格。意识需要语言来思维,同样人格也有赖于语言来建构。语言不是纯粹的思想工具,而是携带文化信息的载体,因此,每一种思想都无不带上一定的文化印记。思想呈现出流动的状态,念念相续,绵绵不断,有其源头,也有其走向。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在1890年出版的经典著作《心理学原理》中提出了“意识流”一说,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被后人尊为美国心理学之父。詹姆斯认为:“意识并没有对它自己显现为是被砍碎了的碎块。像‘链条’、‘序列’这样的词语,并没有恰当地将它描述为它最初将自己呈现出来的样子。它完全不是接合起来的东西,它是流动的。‘河’或者‘流’的比喻可以使它得到最自然的描述。在后面谈到它的地方,让我们称它为思想之流,意识之流,或者主观生活之流。”[5]这一“思想之流,意识之流,或者主观生活之流”乃是语言之流、文化之流,也即是卡西尔所言的符号化的过程。

威廉•詹姆斯认为,思想具有五个重要的特性:

每一个思想都趋向于个人意识(personal consciousness)的一部分.

在每一个个人意识中,思想都始终在变化着。

在每一个个人意识中,思想都是可感知地连续的。

它似乎始终在处理独立于它自己的对象。

它对这些对象的某些部分感兴趣,而对另一些部分不感兴趣——总之,在它们中间进行选择——始终是这样。[6]

诚哉斯言!威廉•詹姆斯有关思想的五个特性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揭示了人之是其所是(being)、人之成其所是(becoming)的本质。思想不仅仅是理性的思考,思想更多的存在形式却是感觉思想,即外有感受,内有触动,引发意念的流动。人不能没有思想,完全没有思想的人等同于动物。

第一,人总是作为个体的生命存世的,他自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世界,他的意识只是他的个人意识,但是他的个人意识仅仅局限于他以个人独特的方式识解外部世界,他的信念、价值观和行为模式乃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而不是为他所独有。事实上,他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他用他独特的方式来感受、解释和表达他的生活经验方面。

第二,思想是流变的,因为世间万物都在变化着,意念矩阵中排列的意念序列也是变动不居的,但是在意识到变化的同时,也要关注相对不变的东西。这一不变的东西就是人格的稳定性和恒常性。人格的稳定性和恒常性体现在人的观念形态。

第三,思想和思考不同,它是不教自会的,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会思想,正如活着的人都会呼吸一样。人能感觉到自己在思想,内省能力强的人甚至能够感知在相当时间跨度内自己的意念流动轨迹。这是自我意识的作用。

第四,意识的对象独立于意识自身,自我意识则把自我作为他者来对待,这就是说,意识和意识的对象是对立的,意识过程的结果乃是这种对立状态的终结。

第五,思想往往与情感相伴而行,因为几乎很少存在排除情感的纯粹的思想。当我身处特定的场景,把思想聚焦在特定的人和事上时,环境的刺激唤起了我内心的情感——或愉快,或不愉快的感受,并且调动记忆储存的信息,形成针对特定的人和事的态度,最后作出行为的选择。情感的结构是正负两极结构,如爱—恨,喜欢—讨厌。情感的两极模式反映了人的矛盾对立的生存状态。为了消除矛盾对立的状态,就须要在两极中作出选择,而选择的结果往往或者是迫于外界压力,或者是出于自己的兴趣。

综上,意识是人接受外界信息(认知)并进行信息处理(思维判断)的过程,它决定一个人的行为倾向;情感是人在受到环境刺激时身心作出的反应,表现为愉快或不愉快的感受,这些感受又反作用于意识,促成行为动机的形成。情感往往是自我中心的,它渗入意识,这一部分渗透情感的意识就成了自我意识。在人际互动中,自我意识通过行为举止外化为个人的精神风貌。

人格与精神

我们知道,从婴儿到成人,或者说,从自然人到社会人,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用语言建构人格、由文化浸染心智的过程。人格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它是人在担当不同的社会角色时,在人际互动中所呈现的面相(persona),透过面相,内里是个人深不可测的心理世界。

根据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理论,我们认定,人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世界。这一世界的核心是思想,思想有赖于语言——没有语言,就不成其思想。同样思想不是空洞无物的。正如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思维的意念也必然带有文化的印记。因此,人的内在世界是由语言打造、由文化充实、整固、装饰的世界。“‘文化’规定了对个人行为作出首要识解的上位维度。它确定了‘理想的’人格特征。”[7]人格则体现了由文化规定的精神格局。

常言道:“你的心有多大,你的世界就有多大。”人心有大有小,小到容不下一根针,大到山河大地、宇宙星空都收纳于心中。人心的大小反映了人的精神气度,精神决定了人格或高尚或委琐。精神有高下之分,气度有宽窄之别,所以作为精神的寓所,人格形形色色,各有千秋;精神决定了人格的高下。

2021.7.25

注释

[1]Jerry M. Burger:《人格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年,第8页。

[2]Giuseppina Marsico and Jaan Valsiner: Beyond the Mind-Cultural Dynamics of the Psyche, Information Age Publishing Inc. 2018, p.148.

[3]Don Bannister and Fay Fransella:INQUIRING MAN: The Psychology of Personal Constructs,Third edition published 1986 by Croom helm Ltd,p.135.

[4]黑格尔:《精神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07页。

[5]威廉•詹姆斯:《心理学原理》,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第335页。

[6]威廉•詹姆斯:《心理学原理》,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第316—317页。

[7]Don Bannister and Fay Fransella:INQUIRING MAN: The Psychology of Personal Constructs,Third edition published 1986 by Croom helm Ltd,p.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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