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法考“网红题”:竟有如此奇葩案例?
盘点法考奇葩案例,到了考场也不慌
法考被称为“中国第一考”,每年都会熬秃一大批考生。本来法考作为敲开法律事业的高含金量考试,应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即便你平时喜欢看侦探、破案小说,也会被每年考试中的案例折服,即便你考试再紧张,也会因为案例的奇葩而笑出声音,这是因为案例的奇葩以及各种人物命运的摧残,但实际上这就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情,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仍在不断的上演,解析来带大家感受一下这些作死案例:

“如果你不爱我,我就死给你看!”
有多少人因为这句话因为害怕或者心软答应了对方的,但往往最终他们的结果不遂人意,因为爱的过于偏执。这是2012年司法考试一道真题,一男性甲青年对他的女友乙求爱,乙女觉得甲很烦,仍然决定不爱他,甚至还说你要死就去死吧!甲一怒之下跳河自杀了。请问这个案件中:女友犯罪吗?同志们,案例来源于生活,我相信生活中一定有类似的情侣,以死相要挟,法律不会为被爱冲昏头脑而放弃自己生命的人给予任何的保障,所以女友是无罪的。本题实际考查的是刑法不作为犯罪的考点,判断错的同学可以去翻翻书了!

如果脑洞再大一点,男子假装自杀,实际男子会水,男子跳水后,女友着急救人就跳进水里救男友,但女子忘了自己不会水,导致女子溺水身亡,这种悲剧有没有呢?现实中绝对有!这个时候男子犯罪吗?有知道的在评论区讨论一下!还有相约自杀,一方死,另外一方没死?没死的算不算犯罪呢?这都是考试中考过的真题!

“渣男欲杀女友,连老天都在帮渣男!”
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爆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问:女友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有因果关系吗?这女友之前上辈子做了啥事,怎么会这么倒霉,虽然甲很想杀女友,虽然结果是女友确实死了,但是女友的死并非是因为汽车刹车装置而导致的,而是泥石流把女友带走的,所以甲之前的行为与女友死亡结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请以后没事别穿花布睡衣了,太不讲武德了”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请问甲是否构成强奸罪?
由于男生不可能是强奸罪的对象,所以甲不会构成强奸罪,如果实施了一些不可描述的行为的话,可能构成侮辱猥亵罪。所以即便在家,也不要穿的太性感,避免贼惦记!!!

“重口味,电影里才能看到的画面,命题人你也太会想了!”
殡仪馆美容师甲某,一日见停尸房推进一满身酒气的年轻漂亮女尸,遂起歹意,于是美容师甲某半夜潜入停尸房,对女尸实施了不可描述的行为。不料当甲某起身时却发觉这个女尸悠悠醒来,并见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手机,拨通了110:"喂!110吗?我的丝袜不见了……"

从考试角度,主要考查的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想猥亵尸体,客观题实施的是强奸的行为,属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应该在主客一体️范围内认定犯罪,故定性为侮辱尸体罪。很多同学又开始喃喃了,尸体和身体难道感受不到吗?橙子只能说,考试是考试,实践是实践,别想入非非,对身体不好....
“不孝儿,你真是我的好儿子!下次你给我来个痛快!”
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 地后,甲上前发现死者是自己的父亲。后查明,甲的子弹并未击中父亲,其父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而死亡。这里无论换了谁,只要甲拿着枪射击,无论对方是否是仇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至于父亲是被吓死的,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问题,但不影响定罪,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丑女被拐终遂愿,绑匪嫌丑宁送走”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希望被拐卖,一天夜晚终于梦想成真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说:走,车不要了!。
绑匪其实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而绑匪说车不要了,并把钥匙给对方,意思是说你赶紧骑着车走,这车我不要了,有一种赠与的意思,至少有抛弃该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刑法是一门非常有意思的学科,在刑法学习中,可能会颠覆你的三观,可能会遇到各种奇葩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