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席遇大风大妈趁机打包菜品,律师:侵犯了他人对食物的合法占有和使用权!

5月3日,网友在五一期间回山东滕州吃席遇大风,宾客迅速离席并拽住棚子,大妈趁机将剩菜倒入自己盆中端走。现场有人大喊:把菜留下!网友:昨天吃席,菜还没上齐,大妈们都开始打包了,还有人的假牙掉到菜里还没找到!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胡萝卜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侵犯了他人对食物的合法占有和使用权!

1、宾客还没有吃饱,因为大风的原因而暂时离席,大妈倒菜品的时候也有人阻止,但是大妈还是强行打包带走。

强行打包他人正在享用的菜品,侵犯了他人对食物的合法占有和使用权。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大妈强行拿走宾客尚未放弃的菜品,他们可以要求大妈返还。

但大妈把菜品混合在一起,再把菜品拿回来,估计宾客也是没有胃口吃了,作为主家,可能需要重新上菜,这无疑是给主家造成一定的损失。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因为大妈强行把宾客桌上的菜品倒进盆里面带走,而宾客还没有吃饱,主家要提供新菜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大妈承担。

而大妈也来吃席,应当也属于宾客,主家应当是不会要求大妈赔偿,但之后双方的关系肯定也会大不如前。

2、宾客称假牙掉进菜里面,而菜被大妈带走,如果假牙因此而不见了,大妈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宾客还没有吃饱,也阻止过大妈把菜留下,但她执意把菜带走,因此造成宾客都假牙不见,大妈是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贪小便宜不可取,大妈也许得到了一点便宜,但也失去了名声。如果宾客的假牙不见了,大妈还要赔偿,这真的是因小失大了。

(零度时评综合国+社区、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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